文/记者 郑思琪图/记者 王俊伟 新闻内情播报 东莞樟木头最大玩具制造企业———合俊厂的一夜倒闭,给当地政府留下了一堆棘手的烂摊子。这件曾轰动一时的事件发生后,政府在最短时间内为合俊的6000余名员工垫付了总额高达2400多万元的被拖欠工资。然而,这笔款项的使用,却一度引来诸多异议:企业倒闭,凭什么让纳税人来埋单? 时隔半年多之后,记者从东莞第三人民法院了解到,樟木头政府垫付的2400多万元工资款中,已有1700万元被成功追回,剩余的款项,也将在第二次财产拍卖后得到执行。 这一消息(本报本月3日A5版曾作报道)也许是对质疑的最好回应,但同时又带出了一道疑问———究竟是哪些举措的采用,使得政府没让自己成为“冤大头”?樟木头政府及相关部门近日通过羊城晚报首度详解“讨债”过程。 倒闭前已开始摸底 事发后即进驻工厂 合俊厂高层一夜“蒸发”至今,已有200多个日日夜夜。忆及当时的场景,东莞樟木头司法所所长李程,至今仍记忆忧新。 本月5日下午,李程在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称,其实早在合俊高层“蒸发”之前,樟木头政府的相关主管部门已经从前来反映情况的供货商处,部分掌握了合俊厂的“异常变动”信息。 因此,就在事件发生的前一天———2008年10月13日,樟木头政府立即组织外经办、劳动局以及司法所等多个部门,紧急成立了两个法律小组:一个小组负责应对突发情况下的工人安抚以及拖欠工资落实等问题;另一个小组则负责对合俊厂的现有财产进行监控,并商讨一旦出现政府垫付工资的情况、如何对合俊厂进行追讨的可行性方案。 10月14日晚,合俊厂的高层领导集体“蒸发”。直至15日,工人才发现异常,此时他们被拖欠的工资已累计至一个半月。 为了追要工资,有人选择上街堵路,有人则赶到了镇政府门口要说法。与工人的群情激动相对应的是,樟木头政府当天便在合俊厂门上贴出了“安民告示”稳住工人的情绪,劳动、公安、司法以及对外经贸等多个部门派专员驻厂,一方面向工人解释事件的原委,对其进行安抚;另一方面则紧急着手对工人最关心的工资问题进行对账,核实被拖欠工资的工人数量以及拖欠金额。 垫付时已有追债方案 没想过要纳税人埋单 樟木头政府新闻发言人王仲华于本月3日下午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在作出垫资决定的同时,樟木头政府开始着手制定所垫资金的追讨方案。政府根本没想到要用纳税人的钱,来为这次意外埋单。 事实上,在樟木头政府介入后不久,劳动部门已经根据工人的工资单,计算出合俊厂总计拖欠的工人工资约为2000多万元,而外经办也邀请专业人士对合俊厂的剩余资产进行了预估,价值过千万元。其中,由合俊厂出资购买的一份为厂房及公司资产安全投保的财产险,更是成为意外发生后的“救命钱”。 根据法律小组预先拟定的方案,樟木头镇政府随即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这笔数额高达100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予以冻结,同时对合俊厂内的其他机器设备以及成品、半成品等财产进行查封。 从10月19日开始,合俊厂的工人陆续从政府手中领回了被拖欠的工资。领钱的同时,他们还被要求在由劳动部门制作的一份工资表上,对应自己所领取的工资金额,写下自己的名字,作为签收证明。此后,这份有工人签名的工资领取表,也成了樟木头镇政府据以向法院起诉追要2400多万元垫资款的重要凭证。 追债不用公权力 后续追讨合法化 作为公权机关,樟木头政府要调动足够的人员自行查封、拍卖合俊厂的财产,似乎不是难事。但在垫付了巨额的工资款后,樟木头政府却是选择了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起诉合俊厂。 对于这一做法,王仲华表示,走法律程序,主要是考虑到合俊厂剩余财产的产权关系极为复杂,让法院介入,可以使确权工作的进行更为顺利。时任樟木头外经办主任的吴育平也表示,通过法律程序来追讨垫资,可以使后续的查封工作、执行工作合法化。 对此,法院也从法律的层面进行了解释———作为合俊厂的债主,樟木头政府要通过法律程序追回债款,只能以普通民事主体的身份起诉。此时,政府与企业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进入法律程序后,法院才可根据案件中的证据,赋予樟木头政府合法的债权人身份,并通过司法程序帮其执行所垫付款项。 在此次事件中担任樟木头镇政府法律顾问的李程进一步透露,正是由于政府及时启动了司法程序,才使得作为数额最大的一笔执行款,即由保险公司支付的1000万元财产险理赔金,能够被及时冻结,并最终被作为合俊厂的财产被执行给镇政府。 拖欠余款需待二次拍卖 目前仍处在确权阶段中 记者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了解到,这1000万元赔偿金在执行过程中,也是经历了一波三折。据介绍,合俊玩具厂倒闭后,香港的合俊集团以“合俊厂所购买的保险受益方为该集团”为由,要求保险公司向其支付赔偿。 得知这一消息后,法院随即派出法官前往香港调查。最后查实,合俊厂即为合俊集团的下属公司。据此,法院及时冻结了保险公司账户中的1000万元赔偿金,并将这笔赔偿金作为合俊厂在内地范围财产,予以执行。 随后,法院将这笔赔偿金连同拍卖首批合俊厂财产所得的700多万元,作为首批执行款支付给预先垫付工资的樟木头镇政府。据悉,待法院将第二批破产财产拍卖执行后,樟木头政府所垫付的工资部分将基本得到清偿。 记者从法院获悉,目前第二笔待执行财产正处于紧张的确权阶段。由于合俊厂倒闭后留给法院的可供执行财产,多是些成品、半成品以及机器设备。其中还涉及到有些财产可能是其他人委托加工的、有些是别人交过钱货还没拿走的、有的是进了货没给钱的…… 为此,法院首批仅拍卖了部分产权明晰、能够确定为合俊所有的财产。至于剩余财产,还有待进一步确权。据悉,有部分债权人正就这批财产的具体归属提起异议,要求法院明确产权。 香港“追债”希望渺茫 锁定“合俊”内地财产 据了解,除目前已经申报到法院的垫付工资款、供货商的供货款等普通债权、有担保债权外,还有一批通过仲裁程序追要的工资款,也将进入法院。 据悉,这批仲裁工资款涉及的工人有六七百人,他们通过仲裁追讨工资、加班费以及经济补偿金。其中,相当一部分工人的仲裁请求获得了支持。届时,通过仲裁确认的工资、加班费也将一并加入第二批拍卖款的分配中。至于经济补偿金,按照省劳动厅的相关精神,也将获得70%的赔偿。 至于合俊厂的债权人可否参与到其关联公司———合俊集团在香港的破产程序中,法院方面表示,目前香港与内地的司法联系还未深入到实际的审理部分,因此,香港对内地的判决不予承认。基于此,合俊厂的债权人,目前只能就该厂位于内地的财产部分获得清偿。 李程对此表示,合俊厂倒闭后不到一个星期,他便与法律小组的其他工作人员前往香港,寻找可能对合俊厂负有债务的香港企业。 当时,他们获知合俊集团已进入破产程序,也希望借此行考察向该集团申报债权的可能。但经过调查发现,由于司法程序方面的原因,大陆债主在香港申报债权的程序非常复杂,而且成功的案例也很缺乏。根据这一调查结果,樟木头政府才决定重点处理合俊厂位于内地的财产。 ■链接 总结经验教训 企业预警有“四灯” 2400多万垫付款中的1700万,已经成功落袋,剩余的700多万还将在第二批拍卖财产中予以执行。被迫为合俊厂收拾残局的樟木头政府总算将自己的损失,降到了最低。 谈到这场漂亮战役,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事发前强制要求合俊厂购买的财产险功不可没。 据了解,由于合俊厂在樟木头属于租用场地经营,没有自己的厂房,最为值钱的财产也不过就是机器设备及其产品。对于这类企业,樟木头政府要求开办工厂的承租方必须为厂房安全以及企业财产安全投保。这一预防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政府减少了损失。 同时,记者也了解到,合俊事件发生后,为了避免“历史重演”,樟木头镇委、镇政府对全镇241家外资企业进行了摸底,并建立企业预警信号分类制度,进行监控。 根据该方案,企业运营状况分属“四灯颜色”予以监控:拖欠厂租和管理费5个月以上或拖欠工人工资1个月以上的企业为高危企业,即红灯企业;拖欠厂租或管理费3至4个月的企业为严重企业,即橙灯企业;拖欠厂租或管理费1—2个月的企业为较严重企业,即黄灯企业;无拖欠厂租、管理费、工人工资的企业为正常企业,即绿灯企业。 对于黄灯企业,政府将发出限缴通知书;对于橙灯企业,将派驻保安停止其正常出货;对橙灯企业和红灯企业,将停止出货、停水、停电,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 工厂“停”了,政府垫付工资但不做冤大头 工厂倒闭,员工心急如焚 合俊倒闭后,政府工作人员迅速进驻工厂做“善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