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素香,台湾国际劳工协会工作人员 这几天看东莞职灾工人杀台商的新闻,颇有感触。 因为对照着自己手边正在处理的一件移工职灾个案,心想着那名失控的中国职灾工人究竟经验了什么过程而走到这样毁灭性的地步?我正在处理的这个移工会不会也终将抓狂失控? 这个移工叫HADI,印尼籍,29岁,男性;2008年一月六日入境台湾,在林口一家塑胶裁切工厂上班,一月十八日因机器操作错误,几乎完全切断右手臂(仅剩少许的皮肉相连),紧急送医后,做了截肢结合手术,二月二日出院,过农历年,然后二月十二日春节过后开始上班,完全没有医疗期间的休养期。因为右手无法工作,雇主要他使用左手。长庚医院的复健安排均在白天,雇主也不愿意给他工伤假,于是安排他上夜班工作,白天用自己的时间去做复健。 由于使用不习惯的左手工作,裁切工作也非单手可以完成,HADI经常要用受伤的右手臂去协助左手的工作,因不当使力,他的右手截肢接合手术复原不佳。2008年八月三十一日主治医生再次帮他做重植手术,九月四日出院,九月十四日又开始上夜班。 这一次手术,医生还从HDAI的脚上取了一小段神经去接在右手臂,因此影响的不只是手部的工作,还包括站立的问题。然而HADI还是没有机会休息,白天去复健,晚上上夜班。 这个情况持续到2008年十一月十一日,HADI因身心无法负荷,向天主教希望职工中心申诉,然后辗转被转到TIWA的庇护中心成为我处理的个案。HADI来了之后,我发现他不仅没有获得休息,连他住院手术期间,雇主也完全没有支付工资,但是仲介照样扣仲介费(而且还非法超扣)。从协助个案着手,我们先向桃园县劳工局提出三项诉求:1.给付住院期间工资;2.遵照医生建议,给劳工休养三个月;3.准许收容安置。 十一月二十八日,桃园县劳工局召开劳资争议协调会,经过八个小时的协商,对于我们提出的第一项诉求,雇主勉强同意先代垫住院期间工资24192元,将来申请劳保伤病给付时还要再扣回去。 但对于第二项诉求,雇主仍坚持HADI用左手也可以工作,而且长庚医院诊断证明写的是「宜休养三个月」,并不是「不能工作」,仲介也在一旁帮腔:「美工刀一只手拿不动吗?一支螺丝起子有那么重吗?」──为了能不能给HADI休假养伤,协调会僵持了七八个小时,我们几次与雇主、仲介拍桌互骂,TIWA的工作人员屡屡被质疑:「你是不是台湾人啊?台湾人要帮台湾人才对啦!」;劳工局的承办官员亦毫无担当,回过头来压迫HADI,「医师证明没说不能工作,你可以做轻松一点的工作啊!」还好我们长期跟官僚/仲介/雇主缠斗,勉强达成「雇主同意让劳工休息两个月」的协调纪录。 在第三项诉求上,雇主坚持HADI要住在工厂里,不可以住在庇护中心;劳工局也以雇主同意照顾为由,不同意收容安置。于是,HADI又被迫回到工厂居住。 工厂位于林口偏僻的山区,荒郊野地杳无人迹,而雇主并不提供伙食,HADI需自己打理三餐,若非自己煮食,则须走半个小时的山路去山下商店买食物,而HADI为了隐瞒家人职灾的事实,仍将大部分的钱寄回家去,假装工作正常,以至于后来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对于身心受创的职灾移工HADI来说,所谓接回工厂照顾,实则是恶意的折磨。好几次HADI打电话给TIWA的双语志工,透露心情极为沮丧,想回家又怕家人看到他的断臂,留在台湾又深受折磨,而有轻生之念。 我很怕HADI真的自杀,因此藉着追讨仲介超额扣款的协调会,强烈要求劳工局应该准许HADI的收容安置请求,并指出雇主并未照顾职灾劳工的生活需求,无视HADI自理生活的困难,且未给付工资,也让HADI生活陷入困境。极力争取,劳工局才同意HADI的收容安置请求。他一直住到今年五月五日才回工厂去上班。 说起来TIWA也算有经验且凶悍的团体吧,但是到目前为止,除了收容安置外,我们帮HADI争取到的职灾补偿几乎是零。 从2008年一月十八日发生职灾至2009年二月十日,中间经历两次住院手术,数次劳资协调,一再要求雇主应主动帮劳工申请劳保伤病给付,但是雇主始终没有做。不得已HADI只好以自己名义提出申请,之后劳保局查证雇主职灾事实,雇主表示HADI早就复原可以上班;劳保局遂向长庚医院调查病历资料,并依据病例书面记载,请劳保局的「专科医生」按医理研判,也判定HADI于2009年一月二日之后应可恢复工作能力,职灾伤病给付只能给付到一月二日止(两次手术住院医疗期间及2008年11月12日HADI申诉后至2009年1月2日期间,共88日,金额35482元;而雇主还在想要扣回之前代垫的24192元)。 劳保局所谓「专科医生按医理研判」这回事,真是让人无言的设计。职灾工人的状况难道不是他的主治医生最清楚的吗?但是主治医生开的证明无效,反而是从没见过病人的专科医生按医理研判的才是劳保局采信的依据。真是荒谬至极。但是我们也别无他法,只能继续跟劳保局提出异议,结果也不知会如何。 TIWA无意自我标榜,但HADI至少还算有点运气,找到我们帮他。但是能争取到的也不过尔尔。 那么那些找不到资源协助的职灾移工呢?(本地工人其实也一样) 如果HADI没有找到希望职工中心、没有找到TIWA,他受伤住院期间的工资可能一毛钱都要不到,而仲介按月照常超额扣款,他可能得不到任何休息机会,最后身心受不了选择回去印尼。或是,面对巨额仲介债务,且又难以残破身躯面对父母家人,退无可退之时,他会做什么呢?轻生或抓狂失控? 若是HADI抓狂失控,杀了台湾老板,台湾媒体又会怎么报呢? 因为HADI的职灾个案颇为棘手,我们特别请工伤协会的工作人员念云和小卍协助,也因为这个个案归纳出两个结构面的问题: 一、移工的劳安训练和教育,几乎是零。HADI第一次来台,完全不懂中文,上工操作危险的机械,只有台湾工人比手画脚讲解,机器也没有任何印尼语的标识;雇主认为职灾发生是因为HADI自己操作错误,责任并不在雇主。但是关于这一点,劳工局是完全不处理、不追究雇主责任的。而HADI追究刑事责任的六个月期限早已过了。 台湾的职灾发生率高已非新闻,但是近年来因为外劳取代了危险行业的工作,移工发生职灾的情况日益严重,而政府/雇主只管引进移工,却完全无相关职灾预防措施及移工劳安训练等等。 二、奴工化的移工政策,使受职灾的移工难以无顾忌的力争权益。以HADI为例,当职灾发生后,雇主未给予休养时间要求HADI恢复上班,HADI不敢拒绝,因为仲介威胁,不上班就送你回去。直至HADI身心俱疲,终于申诉;但是在过程中仍处处受制于资方,而不敢与资方完全撕破脸,因为孤立无援在工厂的HADI,好像资方的人质,使我们在拟定争取策略时,不能不顾忌HADI的生存处境,谨慎盘算采取行动的时机。这种制度性的把移工变成雇主人质,恐怕也是使人抓狂失控的结构面因素吧。 东莞职灾工人杀死台商的事件,我相信背后定有一个使他抓狂失控的结构面因素和退无可退的过程,如果没有人要面对这个结构面因素,那么何止被台商拖累的「台湾人」该死,中国人也一样该死。 回到台湾的状况,如果台湾社会继续无视于奴工化的移工政策,无视于移工职灾的严重性,无视于职灾对工人身心摧残的难以弥补,无视于职灾预防/劳安训练严重缺乏的事实,如果我们放任这个现状继续存在……那么有一天若是有一个移工抓狂失控,也砍人了(事实上已经发生过好几起了),也说「台湾人都该死」,我们有什么话好说呢?像自由时报一样,把它说成国族仇恨或种族仇恨吗? 处理HADI个案已经七、八个月了,目前仍未结案。看到职灾工人杀台商的事件,特别觉得有难以消解的悲哀,自由时报故意导向国族仇恨的报导,让人不齿;但是对于自认为不该死的台湾人,我们要做的事情真的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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