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9点20分许,在海口市琼山一小门口,发生了让路人惊愕的一幕:一名女大学生在发宣传单,环卫工人进行劝阻时,女大学生竟然发飙上前掌掴环卫工人。路人见状,急忙报警。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女大学生因殴打他人违反治安处罚法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10天,并罚款200元。记者 陈映虹 易建阳 通讯员 黄燕 文/图 环卫工人:劝阻乱发宣传单被一女孩掌掴 昨日上午10时,在琼山公安分局文庄派出所,环卫工人何紫英正在填写报案书,打人的女孩朱某正在审讯室接受调查,而在现场的另一女孩罗某(打人者的同班同学)也正在接受调查。 环卫工人何紫英穿着环卫服,个子瘦小,左脸上还有微肿的痕迹。何紫英告诉记者,她是琼山区环卫局第一清洁队的,她的责任区是琼山一小一带。9时许,在琼山一小门口出现了不文明的一幕,她刚刚打扫干净的路上被扔了不少的宣传单,她看到一名20出头的女孩在校门口不停地给小学生发宣传单。“那些小学生接过宣传单就随手扔,满地都是,很多小学生还将宣传单撕成条状扔着玩。” 何紫英马上过去劝阻发宣传单的女孩,“不要再发了,我们今天安排了这么多人在搞卫生,要检查的,你看宣传单扔得满地都是。”没想到,发宣传单的女孩丝毫不理会何紫英的劝说,仍在发,宣传单继续被小学生扔在地上,“我一边扫她一边扔,我就跟她说,让她把地上的宣传单都捡起来,她也不听,我就伸手过去将她手中的宣传单抢了扔到垃圾车里,没想到,这个个子高大的女孩突然拿包砸我的头,我的斗笠都被打掉了。”遭到女孩拿包袭击的何紫英马上叫女孩站住,随后拨打队长的电话,当队长上前喝令这个女孩道歉时,这个女孩突然又一转身,一巴掌打在了何紫英的左脸上。 这一幕被路过的市民看到后,市民马上拨打电话报警,而打人女孩欲逃跑时,被其他环卫工人拽住,随后,双方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调查。 环卫队长:太不尊重环卫工人了!太寒心! 昨日,陪同何紫英来报案的还有第一清洁队的两名队长,当时在现场的周副队长气愤地告诉记者,“她是个大学生,我们也没想把她怎么样,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要求她道歉,我说你道歉我就让你走人,但是她竟然还再动手,太过分了!” 周副队长告诉记者,当时何紫英被砸到头,斗笠都被打下来的时候,何紫英马上给她电话,她马上过去让打人女孩朱某站住并道歉。当时,朱某也马上打电话通知她的同学罗某,女孩罗某见情况不对,也马上过来。正当她们将双方拉开时,打人的女孩突然又再次冲上去,一巴掌掴到了何紫英的左脸上。 “这种行为,太不尊重我们环卫工人了!”陈队长跟记者说,环卫工人在打扫清洁的过程中,这种不尊重的行为经常发生。“我们清洁工人为了环境的干净整洁而努力,这次环境大整治,我们连续工作了十多天了,我每天带领队里的20名队员,风吹日晒汗流浃背地工作,有些市民竟然还殴打辱骂我们,太寒心了。” 记者了解到,何紫英也不是第一次被打了,去年的7月份,也是在琼山一小门口,何紫英劝说一对夫妻不要乱发传单,也遭到了那对夫妻的殴打。记者问到何紫英,发生这样的事情对她的工作产生什么影响时,很朴实的何紫英说:“能有什么影响?我现在回去还要接着搞清洁呢。” 打人女孩:我现在跟她们道歉,都是我的错! 记者了解到,打人的女孩姓朱,是海南某高校一名大二学生,今年21岁。被带进了派出所的朱某情绪非常激动,“我干了什么了,怎么把我铐起来了!”在做笔录的时候,朱某不停流泪,一言不发,不肯配合民警做笔录。 经过民警的思想工作,朱某的情绪才稍微平和下来。记者在审讯室看到,朱某身材高大,紧靠墙壁坐着,低头抽泣。看到媒体记者进去采访拍摄,朱某的情绪再次被激怒,又哭又闹,“我求你们了,不要拍我,我还在学校读书,以后怎么过啊!”她顿时跪在地上,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当大家停止拍照,耐心劝导她一番后,朱某才镇定下来。当记者问到她为什么打人时,朱某先是声称“我说什么你们都不相信的”,随后又说,“环卫工人不让我发传单,在拉扯中,我的衣服都被她拉下来了,我一时冲动,我就打了她。”当问及为什么不道歉,朱某低头不语。过了一会,朱某才抬头说,“我现在承认错误了,我错了!我不该在学校门口发广告纸,客观上造成学校门口垃圾污染,是我的错,打人也是不应该的,我知道错了。我现在跟她们道歉!都是我的错!” 朱某流着泪跟记者说,“我已经放暑假,回家的飞机票都买好了,7月5号的机票,这两天没事干,就找了份兼职工作,我第一次来发传单,什么都不懂,没想到就和环卫工人发生冲突。听说派出所要拘留我,我好想回家。我已经被铐2个小时了,能把我放出去吗?实在受不了了。”她边哭边说。 昨日上午,雇佣朱某发广告单的暑期培训机构负责人唐先生也过来了,唐先生说,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很抱歉。 警方:打人女大学生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文庄派出所的张教导员,张教导员告诉记者,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将双方带回所里调查,经过民警对双方以及现场目击证人的调查,经证实,朱某确实殴打了环卫工人何紫英,朱某的在场同学罗某也承认,自己看见了朱某对环卫工人动手。 记者获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朱某因为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10天,并罚款200元。而朱某的同学罗某经过调查,并没有协助行为,没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