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治污的病根 “滇池治污要取得大的突破,惟有从体制问题下手。”滇池管理综合执法局一位官员曾对媒体坦言,迅速厘清职能主管部门的关系,已是当务之急。 2004年,为了提高治理效率,避免多头执法,滇池管理局成立了综合执法局。滇池管理局是牵头治污之“龙”,然而,它却没有实施综合治理的应有权力。注入滇池的入湖河道共计70多条,记者在滇管局网站上发现,纳入滇管局监管的入湖河道只有35条。 “我们对入湖河流的执法管理属于末端执法,大量的源头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滇管局官员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滇池管理局综合执法总队办公室主任吴朝阳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正在研究实施《创新执法理念》课题,试图从事前监督入手,和企业进行培训、签订协议来以摆脱执法的困境。 300平方公里水面、163公里湖岸线,综合执法局的执法队伍却仅有40人,划入滇管综合执法的范围相当有限,大量位于源头的违法行为难以查处,执法存在空档。 “滇池管理局当初的定位就是,希望成为一个把解决与滇池问题有关的所有部门的主要职能通过集成和整合,从而发挥综合管理作用的机构。”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段昌群认为,目前看来,滇管局发挥的作用并不十分顺畅,赋予的功能和对它的赋权是不对称的。因为它和其他的市局级别是一样的,没有形成一种节制的关系,这样它就无法协调各个部门。 显然,由滇管局“一龙牵头治水,各部门配合协作,全民参与”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我们国家所有的湖、河、海的水环境治理,都存在着严重的制度建设缺陷的问题,好的制度建设和一个强有力的管理部门毫无疑问是治理好湖泊的最重要的支撑条件之一。”同时是《滇池流域面源污染调查与系统研究工程示范》课题首席专家的段昌群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一份由云南大学、浙江大学联合参与的调查组出具的咨询报告指出,在滇池环境保护工作中,滇池流域的各有关行政部门的角色是双重的:一方面,它们是行政管理的主体;另一方面,它们又是滇池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的客体。调查组发现,行政职能部门在保护滇池时存在着保护部门利益的现象,当一些部门利益与滇池环境保护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有时会从维护自身利益的立场出发,从而发生回避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和推卸责任的现象。 “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是目前多头管水体制的典型产物。一位水利部门干部说,在华北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城建部门每年要收取约2000万元的水资源费,但多数资金并未用到水利上,而是花在了城市建设上。 “缺乏统一的协调,资源使用也比较分散,各搞一套,这样一来,要统一治理起来难度就很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魏复盛院士曾对媒体表示,“九龙治水”漏洞比较多,责任也不够明确。 向臭水沟砸下340亿 与滇池治污难相似,广州河涌治污已有十个年头,投资约17.4亿,共整治河涌69条,但市区河涌水质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2008年底,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加快污水治理和河涌整治工作会议上表示,要举全市之力治水,确保在2010年6月底前使全市水环境质量根本好转,2010年7月请各区的书记区长到自己辖区内选一条河涌去游泳。 今年,广州要投资340亿元,完成广州中心城区主要河涌的整治。随着亚运会的临近,广州市政府治理河涌的承诺也越发受到公众关注。 人们满怀着期待:在炎热的天气里,河涌不会继续有恶臭,甚至有人期待着涌里会出现生命——比如鱼。 但是,一些学者和广州市民也充满疑虑,治水治污从来都不存在技术障碍,它是行政的问题,是相关政策落入各级行政系统后的现实反应问题,是政府内部对待治水的协调与协作问题。 该如何防止“龙多作旱”?去年初,在广州治水机制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广州市水务局挂牌成立。 广州市水务局在整合水利、供水、排水三大行业的同时,还将归并城乡防汛、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地下水管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五大职能。改革目的也非常明确:“希望通过体制的创新破解治水难题。”广州治水的格局实现了“由多个部门治水,变成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配合的形式”。 这亦是魏复盛院士赞成的做法,让水务局统管起来,从供水、排水、水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都由它主要负责。如此可优化资源配置,减少九龙治水之困。 但水务局整治污染半年来,广州123条河涌整治仅完成2条。 治污规划能否按计划实现,将检验这一制度能否突破管理困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