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总工会2009年6月15日签收《陕西离退工人致陕西省总工会的公开信》的内容,表示“十日内通报协调结果”的承诺,以各企业离退工人及改制破产企业工人二百余人,相约赴陕西省总工会参加“通报协调”会。其中有参与声援的农民代表。 然而在陕西省总工会大门口迎候工农群众的不是工会的工作人员,而是数辆集结待命的警车和数名着装警察。有经验的工人代表由此判断:今天工会干部肯定不会就公开信内容给大家满意答复。 事实果真如此。陕西省总工会干部冯勇首先代表省总工会礼节性的向大家致欢迎词。冯勇表示《陕西离退工人致陕西省总工会的公开信》受到了省总工会和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且召开了五六次会议研究讨论。但是目前还没有结果。这个答复让与会工人群众大为不满,纷纷提出质疑。也许是工会大门口的警察给工会干部增添了不少底气,冯勇当即斥责与会工人群众“你们做得太过了”。冯勇的开场白引起会场的骚动。有工人甚至冲上主席台向工会干部近距离愤怒质问。 在志愿维护会场秩序的工人代表共同努力下,会场逐渐恢复平静。省总工会张副主席这时登上主席台对大家讲话。讲话中心意思是为了离退人员身体健康以及便于交流,让各单位推选代表反映各单位具体情况,其余人都可以回去。张副主席讲话结束之际,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临时负责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临时负责人之一赵东民,以西安市先进人民调解员及青年路司法所原法律工作者的身份要求发言。得到张副主席允许以后,赵东民上台谈了个人观点。 赵东民认为,首先《陕西离退工人致陕西省总工会的公开信》内容的核心,应该是工人阶级质疑工会的不作为,因此要团结起来依法行使对工会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和罢免权;再者,赞成张副主席要求各单位推选代表的提议;但是,各单位推选出的代表不应该仅仅是向工会反映情况的,而应该是组成工人维权代表小组全面监督工会工作人员工作的。只有实现了工人群众对工会工作人员的全面监督,才能让工人群众从根本上摆脱依法维权屡屡陷于困境的状态。所以也建议大家立即响应张主席的要求,推选个单位代表并报上工人代表名单。赵东民的观点受到与会工农群众的热烈欢迎。 然而赵东民的观点却受到省总工会张副主席的反对,他说:“我们不赞成不同的企业在相同的时间从四面八方涌到工会来反映诉求的形式”。而且强调说:“我不客气的讲,赵东民同志不能代表大家也不能代表工会!”张副主席紧接着追问赵东民:“今天来的人是否你组织的?……”张副主席的补充讲话引起了会场新的反对声浪。又有部分工人对张副主席不能就公开信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给大家满意答复,而关心组织者是谁情绪激动起来,他们质问张副主席追问组织者是什么意思?并自称自己就是组织者,问是否要被抓起来? 工人代表张兴财向大家有一次出具了陕西省总工会6月15日签收《陕西离退工人致陕西省总工会的公开信》的收条,上面明确写着“十日内通报协调结果”,以此证明工人是受到省总工会的邀请前来参加“通报协调结果”会的。…… 又是在维护会场秩序的工人代表努力下,使会场气氛逐渐趋于缓和。各单位开始推选代表并上报代表名单。“通报协调结果”会至此告一段落。 2009年6月15日至6月25日关于递交《陕西离退工人致陕西省总工会的公开信》的事件,预示着中国工人阶级依法维权思想开始发生着质的飞跃。即不再是以往各自为战的、乞讨式的维权方式,而是开始尝试“跨越行业、地域、民族和年龄等差别”的联合起来以国家的主人翁身份进行维权运动了。这个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件事本身结局成败的意义。 我们通过这一事件也可以看到,在当代历史条件下,要使工会工能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枢纽作用,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中起到支柱作用。在工人阶级心目中树立 “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形象的目标,各级党、政府、工会的干部们还有很多切实工作急需密切配合和进行。尤其是工人阶级分子还要继续更彻底的觉悟,这种觉悟就是把克服自私自利思想的行为养成习惯,并在此基础上更加广泛的实行阶级联合及巩固工农联盟,推进和提升工农反腐维权运动。而且我们有理由认为,非此不能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宏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目标! 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群众)研讨组信息员 2009-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