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干部刘跃进在职期间,谎称自己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主管教育的处长,以帮人办理在京上大学的手续为名诈骗12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宣武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刘跃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刘跃进现年50岁,是北京市人,研究生文化程度。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保卫处出具的证明显示,刘跃进原为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综合协调处副调研员,行政级别为副处级。 2007年8月21日,刘跃进谎称自己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主管教育的处长,以帮助陈先生的女儿办理在北京上大学的手续为名,骗取陈先生12万元。不过,陈先生并不认识刘跃进,而是通过他在北京的外甥女易女士联系的刘跃进。 据易女士在证言中称,2007年6月,她通过朋友认识的刘跃进,当时刘跃进自称是全国总工会的处长,主管教育,能办理各个大学的入学手续,但需要花钱。 考虑到舅舅陈先生家的表妹正好高考,易女士就将情况告诉了舅舅。陈先生于是将12万元钱汇到了外甥女的银行卡内。一个月后,易女士将钱交给刘跃进。 很快,刘跃进让易女士的表妹填志愿时要填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城市学院。2007年9月,易女士打电话问事情办得怎么样了,结果刘跃进说学校帮他办事的领导被抓了,钱也被没收了。 易女士于是要求刘跃进退款,但刘说钱拿不回来,并让易女士表妹到吉利大学上学。然而,易女士通过咨询得知,吉利大学交钱就能上,不是国家全日制本科大学。此后,刘跃进还继续撒谎说能帮忙进正规的全日制大学,但始终都没办成。去年7月之后,他不再接电话,易女士报警。她后来得知,刘跃进并非全国总工会主管教育的处长,且去年1月,他已被全国总工会除名。 今年4月20日,刘跃进被抓获归案,6月4日,他的朋友向陈先生退还赃款6万元。 受审时,刘跃进认可诈骗罪的指控。他的辩护人认为,刘跃进属偶犯、初犯,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刘跃进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他认罪态度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其亲友积极退还赃款,依法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