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在仙桃公开开庭审理了黄冈市原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副厅级)操尚银受贿案。由于操尚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昨日的庭审一度因其身体不适决定取消,但到了12日,操尚银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又有所好转。法院经过商议最后决定按期开庭,但取消了原定的庭审网络直播。 平均每年受贿5、6次 操尚银,1952年7月生,湖北麻城人,大学文化。历任麻城县红石公社团委书记、党委书记,麻城县城关公社党委副书记,共青团麻城县委副书记。麻城县木子店公社党委副书记,麻城县顺河集公社管委会主任,麻城县乘马岗区副区长、区长,麻城县乘马岗乡党委书记,麻城市农委主任,麻城市市长助理,英山县副县长,黄冈市交通局局长、党组书记,兼任鄂黄长江大桥开发公司总经理,2002年4月后至2008年,先后任黄冈市副市长、黄冈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 操尚银的履历表上曾有着不少辉煌的记载,他先后获得过全国劳模等30多项荣誉称号。 2008年6月18日,他被省纪委“双规”,6月24日,退缴了赃款222万元(222万元中有部分是借款和自己家庭成员的合法收入)。 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指控:被告人操尚银在1995年至2008年担任黄冈市交通局局长、鄂黄长江大桥开发公司总经理、黄冈市副市长、黄冈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74次收受或索要他人款物合计人民币1496735元、港币5万元、美金1000元,累计折合人民币达150余万元。 操尚银每次受贿的金额多则几万,少则几千,数字虽然不大,但受贿的次数却在不断增加,13年共受贿了74次。 操尚银在审判席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