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捕的几次罢岗事件 印捕一旦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或认为捕房方面作出了不利于他们的事情,就会引起他们的愤怒,进而罢岗。但每次都在工部局的“大棒”下结束,不过也在结束后获得一些改善或利益。这样的事情,粗粗算起来大约有四次。 最早在1891年8月,印捕对操练过多及五年正式聘约签订后没有续签不满意。11日那天,正巡官卡梅伦先生发现老闸捕房27名印捕的床铺尽是臭虫,为此向这些印捕每人课以3元的罚款,结果这些正在恼怒中的印捕便借此由头不去上班了,后来卡德路(今常德路)捕房的13名印捕亦参加了罢岗。
1897年3月19日早晨,由于对操练太多,对负责操练他们的巴恩斯巡长不满,抱怨上级警官中没有印度人无法把心中的不平诉说出来等原因再次发生印捕罢岗事件。当天下午,“警备委员会在听取了他们所有的意见后,判定他们所提出的申诉均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最后他们被告知,拒不值勤是一种极端严重的抗命行为,但如他们能在下午4时同去出勤,这件事可不予计较,并且董事会将考虑他们的申诉;对那些不回岗位值勤的人员,将立即予以停职,然后开除”。到那天下午,有44人拒绝上班。在那以后,卡德路捕房有15人也拒绝出勤,这样,总共90名印捕中就有59人拒绝出勤,这些人全都停职了。警备委员会认为,没有任何理由能证明这些人的行为是正当的,因此必须对此采取强硬的措施。 但是董事会考虑到有这么多印捕罢岗,最后仅决定对停职人员中15名过去有劣迹的人,给予开除处分,其他一些人则通知他们:“如果在今天下午(20日)4时仍不去上班值勤,亦将予以开除。”回去上班值勤的话,可不予处罚。同时决定,不宜由巴恩斯巡长来训练印捕。事情最后就这样解决了。 1906年,工部局正在进行大量增加印捕的工作,但8月初董事会发现:“从捕房代理督察长及典狱长提供的证据表明,印捕中存在一种抛掉现任职务逃向美国的倾向,据说在那里可以得到较高的薪金。总办奉命与英国警察当局磋商,以期根据聘约阻止这些人由此外流。”9月,印捕们见辞职请求无效,便转而提出每月增加10元工资。9月26日,董事会接到“由许多印度巡捕签名要求追加薪金的请愿书。总董称,这些印捕在工部局储蓄银行的存款数额足以证明他们的富有状况,而根据今年内报告的酗酒案件数字表明,要维持这一阶层雇员的纪律,需要采取强硬的手段。若董事会同意,他已安排在次日早晨印捕股全体人员举行检阅,他将出席,以便告诉这些人,董事会认为,通过这样的方式递交请愿书是最不受欢迎的,正因为如此,将对其置之不理。他还声称,如果通过正常的途径,即通过有关的负责官员将他们中任何人可能认为他自己将遭到的冤屈递交工部局,就将给予调查并纠正”。印捕因他们的要求没得到满足,9月30日爆发了罢岗风潮,总共172名印捕中有103人参加了罢岗。英国驻华公使于10月12日颁布命令,批准对参加罢岗的印捕进行刑事处罚,共有10名印捕被解职并被递解回印度。在英国当局的高压下,罢岗风潮平息。 次年工部局从印度新招募304名巡捕(其中有1名第二帮办督察长)。为安抚印捕并加强对他们的控制,该年8月,工部局特地从印度聘请了一名锡克教布道师为印捕布道,并开始兴建一座新的锡克教教堂。从这一年开始,印捕全由印度的征兵参谋挑选,只有符合征兵条件的人才能受聘。1908年工部局还建立了一座印捕医院,有专门的印籍医务助理配合医生治疗患病印捕。 最后一次是在1910年7月,印捕中的马瓦尔人和曼杰哈人(均属锡克人)发生冲突,印籍第二帮办督察长伊什·辛格偏袒马瓦尔人,导致曼杰哈印捕罢岗并举行示威,在上海造成不小的影响。事情发生后,捕房督察长布鲁斯上校表示如果不全部开除这些印捕,他不愿再任职。究竟有多少印捕参与了罢岗,没有详细的记载,但是人数肯定不会少。这些闹事的印捕当时就被拘禁起来,九天后才释放。工部局总董与英按察使司衙门按察使、英国总领事、法律顾问等商讨后,觉得还是采取尽量宽松的解决办法,解雇10名左右印捕即可,但督察长建议立即开除25至30名最坏的分子,最终董事会决定开除25名印捕。不久那些被解雇人员的辩护律师向英国总领事递交一份由20人提出的诉状,要求全面调查导致他们被解雇的一些事件,其中附有所谓被解雇的始末。于是工部局聘请英印军队第四十七锡克团的戴维森少校来沪调查此事。经调查后,工部局解除了伊什·辛格的职务,并将带头闹事的曼杰哈巡长诺兰·辛格开除。算是各打五十大板吧。 (本文来源:网易历史 作者:吴志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