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8月29日报道 8·4”交通肇事案(即魏志刚在莫干山路驾车撞死路人马芳芳一案),昨天在杭州拱墅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魏志刚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 年3个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等各界群众近80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拱墅法院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通报了该案的审理情况及判决结果。 从法院回来,记者和双方的家长取得了电话联系。他们时而沉默,时而叹气,声音中都带着痛苦。马父对魏志刚的过失行为表示出了谅解,希望他能改过自新。而魏父则告诫所有驾驶员千万别再酒后驾车,这次事件就是一个血的教训,对双方家庭都造成了莫大的伤害。 事件回顾:魏志刚酒后驾车撞上马芳芳 8月4日晚,魏志刚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浙A892E9的保时捷凯宴牌小型越野客车回杭州文二西路世纪新城的租住处。当晚21时26分,魏志刚驾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莫干山路111号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门口人行横道南侧约十米处路段时,由于超速行驶,未注意观察行人动态,致使车头保险杠左侧撞上由西向东横过马路的马芳芳。 马芳芳被撞至引擎盖并与挡风玻璃相撞后弹离,再跌至车辆前方路面。事发后,魏志刚即让乘坐该车的范某拨打120急救电话。马芳芳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22时40分因颅脑损伤而死亡。 事发路段标明限速为每小时60公里。经鉴定,魏志刚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74至83公里之间,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36毫克/毫升,属酒后驾车。魏志刚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案发后魏志刚亲属与被害人亲属已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魏志刚亲属已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3.8万元。 马芳芳家属出具请愿书,恳请对魏从宽处理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审判长表示,庭审中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魏志刚是否构成自首,是否具备从轻情节并适用缓刑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 辩护人认为,魏志刚有自首情节,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请求对被害人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在法庭上,辩护人宣读了被害人马芳芳亲属出具的请愿书,马芳芳亲属对被告人魏志刚的过失行为表示谅解,恳请对其从宽处理。魏志刚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对马芳芳亲属表示歉意,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魏志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事发后,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后赶到案发现场,魏志刚虽然在现场等候处理,但这是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义务。故其行为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法院表示,魏志刚无视交通法规,酒后驾驶车辆在城市中心道路上超速行驶,行近人行横道未减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魏志刚亲属积极赔偿,同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魏志刚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但辩护人请求适用缓刑的理由不足,不予采纳。 魏父:这是血的教训,希望所有司机不要酒驾 宣判后记者联系魏志刚的父亲,听得出来,电话那头的魏父很难过,他说,这是血的教训。 “儿子流泪了,后悔了,他知道要坐牢了。”魏父说,宣判后,他心里是百味杂陈,告诉儿子“要好好改造,家人不用你操心”。 “我儿子的这次过失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反省。”魏父认为,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严查酒后驾驶。“希望所有的驾驶员也能从这件事当中汲取教训,酒后一定不要开车,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对家人对他人都是很不负责的。”他告诉记者,自己也是个驾驶员,现在不管多大应酬,只要开车就不喝酒,同时也劝周边的朋友别饮酒。 马父:想给魏某改过的机会 马芳芳的家人昨天无一人参加庭审,判决结果也是通过记者转述才得知。对于这个结果,马芳芳的父亲表示接受。 马父说,自从女儿出事后,孩子的母亲天天以泪洗面,有时晚上睡着睡着也会哭起来,家里的气氛很沉重。“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人死也不能复生。”他说,现在他们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小女儿的身上,希望能好好培养她。说这话时,马父几度哽咽,几度沉默。 昨天庭审后,很多人都在讨论,马芳芳的家人为何会为魏志刚请愿。记者把这个问题也抛给马父。 “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失去女儿痛苦,魏志刚的家人也因为他的这起事故陷入了痛苦之中,我能体会到魏志刚父母的痛。”马父说,既然事情已经不能挽回,他也愿意给年轻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