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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黑帮暴力控制客运站,老大当庭翻供

2009-9-15 10:22| 发布者: 上山下乡| 查看: 116| 评论: 0

新快报9月15日报道 昨日上午,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公开审理黎旭等18人的涉黑案件。该黑帮成员除一人外,都是湛江遂溪人。他们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在广州市滘口汽车站一带称霸一方,垄断了这一带广州至徐闻的客源。据悉,此案是荔湾区法院审理的涉黑案件中被告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预计连审4天。而昨日过堂的11名被告皆称自己不是黑社会。

成立组织自称“公司”

昨日一大早,大批被告家属赶到荔湾区法院,在安检门前排起了长龙。而能容纳百人的大法庭,坐得满满当当。上午9时30分许,30余名法警将18名被告带上了法庭。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08年3月起,被告黎旭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纠合了陈海、张立波、“老虎”(3人均另案处理)、黄仁等,成立黑社会性质的非法拉客组织,并自称其组织为“公司”。该组织内部形成了不成文的“组织纪律”,该组织成员一般通过熟人或老乡介绍加入,其分工明确,其中黎旭、陈海、张立波、“老虎”是头目,其他人各有分工:有的负责管理下层拉客仔和管理账务,为下层拉客仔发工资;有的负责客源的安排、调配;有的负责跟车点数记数和向客车车主或司乘人员收取保护费;有的负责拉客,还有人专门负责“公司”伙食。

为了笼络人心,该组织集中居住、饮食,被告黎旭在节日时还宴请组织成员,为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的成员支付相关费用。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展壮大,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

暴力收费砸车打人

该组织利用人多势众,采取威胁、暴力等手段对广州市滘口汽车站一带广州至徐闻(海安)线路的长途大客车强行收取拉客费。对不服从者,采取砸车和殴打司乘人员的手段胁迫,并不准大客车停留候客,逐渐垄断广州市滘口汽车站一带广州至徐闻(海安)的客源。其中,受害人陈某同被该组织强行收取的拉客费、人头费共计95505元;受害人宋某武被该组织强行收费5300元;受害人朱某登被该组织强行收费790元。2008年10月,该组织被荔湾区警方一举捣毁。

寻衅滋事非法持枪

该组织还意图收取滘口汽车站附近候客出租车的保护费。2008年9月25日,被告杨进伙同陈海等人为增加“公司”收入,在滘口汽车站附近,以收保护费为由要求赵某鸿等人交钱,被拒后遂殴打出租车司机赵某鸿,并持铁管将冯某喜、朱某发、简某山所驾驶的三辆出租车玻璃砸烂。

2008年6月1日下午,被告杨康法、陈强等人在芳村大道某快餐店,要求老板肖某军就换取假币一事赔偿2000元。双方起了争执,杨康法、陈强等人将肖某军及其员工王某江打伤。经法医鉴定,肖某军构成轻伤。

2008年9月,被告黎旭花4000元购得仿六四式手枪1支,并藏匿于其暂住地。

庭审直击

黑老大翻供称只是马仔

“我有意见,我没有组织领导,我们不是黑社会!”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第一被告黎旭昨日在庭上完全推翻了其在公安机关的有罪供述,称自己只是个拉客仔。

“我们只是为了生活。”这句话是黎旭说得最多的。谈到为什么组织同乡一起拉客时,黎旭满不在乎地倚在被告席上,理直气壮地回答:“我认为他们(被害人陈某同)是自愿支付拉客费的。”他表示被害人陈某同长期拒绝让他们拉客,他们只得自发成立一个形式松散的组织,去跟陈某同谈判。最后双方自愿商定每拉一个客人,收10元拉客费。后来发展为将车包给他们,每辆车每天收400元拉客费。当被问到“有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如果别人拉了你们的客源,你们会使用暴力吗?”他一律用“没有”二字作答。

面对非法持有枪支的指控,黎旭称:“有枪是因为我是军事爱好者,枪支只作收藏。”

(本文来源: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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