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11月13日报道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11月10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湘潭日报》社原党组副书记、总编辑王荃(正处级,46岁)受贿一案。 今年5月8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刘荃立案侦查,同日,刑事拘留。5月21日,犯罪嫌疑人刘荃被依法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荃在2003年至2009年3月担任湘潭日报社副社长、党组副书记、总编辑期间,利用分管基建、广告业务等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将对该案定期宣判。(本文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