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推行了“国营企业改制”举措,实践证明这不是明智之举,甚至是失误。因为:它几乎只有一个优点(救活了一批国营企业);弊端则是多多: 1)企业是搞“活”了,然而“活”了的企业是“老板”、“企业家”的了,国家人民失去了这个企业。这无异于“卖儿求生”——明智吗? 2)给腐败提供了温床和平台:伴随“改制”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为了获得“改制”的好处,一些掌握大权、实权的腐官,故意把企业往死里整。 3)把一大批国家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的成员,推向了社会底层,社会边沿。这一弊端的负面影响不只是影响到“下岗工人”,还会搅乱、动摇全国人民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难怪“共产主义过时论”、“共产主义渺茫论”、“共产主义是乌托邦”很有市场。 4)频频引发“群体事件”,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安定。 5)一些行政地区,因为没有了或者少有了公有制企业,地方财政依赖于私有制经济,使得权力的天平常常尴尬地作不公正的倾斜。难怪工人和老板发生纠纷,工人有理也常常不能胜诉;难怪农民工维权那么艰难;难怪黑恶势力还会受到权力的放纵甚至庇护。 6)挖虚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基石(公有制经济)。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弊端:因为“化公为私”的过程是不能逆转的;因为新中国的公有制经济家当来之不易。我们可以敞开发展私有制经济的大门,让人们自由地经营私有企业;我们还可以立法永远不用强力和行政手段消灭私有制经济,让人们放心地经营私有企业;我们不应当把公有制经济“改制”为私有制经济。 …… 搞“改革开放”是“摸石头过河”。“摸石头过河”,难免摸错地方。错了不要紧,改了就好。应当紧急杀住公有制经济的私化!如果还有公有制企业陷入亏损,濒临倒闭,应当想另外的好办法来救活,救活后还是属于国家,属于人民,不改换爹娘。党和国家认真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实行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一定能想出不改换爹娘救活公有制企业的好办法。 作者:湖北襄樊廖一鄂 联系电话:(0710)3119434 电子邮箱:46700183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