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可口的食物总是让人食欲大增,可是,当你面对刚买回却发现是霉变的食物时,你还有胃口和心情继续享用吗?日前,网友翟女士就遇上了这样的烦心事。 据翟女士介绍,3月28日她在欧尚超市购买了一瓶由郑州市春芝调味品公司生产的台雄牌228克装混合芝麻酱。当回家准备使用时,开盖后竟发现瓶口密封的锡纸自动脱落了,再仔细一瞧,锡纸表面覆盖着一层明显的黄色霉斑,并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霉味。“虽说还在保质期内,但这样的霉变食品,还会有人吃吗?” 翟女士告诉记者,第2天她就带着这瓶问题芝麻酱找到了超市方协商,本以为超市方面会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处理方案。但协商结果却令她大跌眼镜,因为超市方面只愿意无条件退换货。 其实,自己遇上了这样的事情翟女士并未在意,让她觉得气愤的是,商家在处理食品质量问题时敷衍的态度实在让人看不过去。“他们把食品安全问题看得太简单了!所有问题都只有退换货这一种解决办法,这样的处理方式太不负责了!”翟女士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表示,她在超市协商的同时,竟然还有好几位顾客在服务台前就食品质量问题与工作人员进行理论。对于超市方提出的处理方案,翟女士并未接受。为了弄清事实,随后,她又对同一品牌的其他芝麻酱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货架上销售的芝麻酱瓶口的密封锡纸大都脱落了。翟女士事后表示,商家销售这样的问题商品怎能让消费者“买得舒心、吃得放心”?如今,虽然此事尚未解决,但翟女士强调,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她一定争取到底。 另据了解,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