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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工运波涛汹涌,政府多番举措飘摇不定

2010-6-13 19:19| 发布者: 上山下乡| 查看: 285| 评论: 0

国内最近一段时间,各地出租车罢工可谓此起彼伏、暗流涌动。对于出租车罢工,各地政府采取的手段大同小异。如果能采取高压手段压服,那肯定绝不手软,然后冠以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如果事态扩大,迫不得已时,就直接与驾驶员对话,柔性讲和,进行利益调整,最后再采取秋后算帐等策略。劳资双方很难站在一个平等的舞台对话,政府很大程度上充当资方的代言人和协调人,其中的利害关系不言而喻,因为政府本身就是这个商业利益链条上最大的一只蚂蚱。

在越南开工厂办企业,如果没有遭到越南工人的罢工,那算是非常幸运的。在越南,工人以罢工争取利益是司空见怪的事情。更有意思的是,企业一旦遭到员工罢工,期望越南当地政府来直接干预或协调解决,只有两字“没门”。在越南,工人通过罢工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很正常的事情,政府甚至鼓励企业员工以罢工的形式维护和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

越南《劳动法》规定,注册成立企业,自公司运营开始,必须在6个月内成立工会组织。在企业工会组织尚未成立前,地方工会或产业工会组织应任命临时工会执行委员会,委派代表保护劳工及集体劳工的合法权益。工会组织在越南真正的做到与资方平等对话的地位,老板要开除员工,没有工会的同意,即使想开除员工也难。于是,我们看到,在越南任何企业均不敢轻易违反越南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障法规,老老实实的给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为什么在越南,无论越南本地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都很遵守越南的劳动法规呢?最大的原因就是政府对于罢工的态度。越南政府和地方官员认为,罢工是劳资双方的事情,政府无权插手和过问,政府最大的责任就是维护员工罢工时,劳资双方不得采取暴力或胁迫手段来达到各自目的。如果资方认为员工罢工没有走完相关法律程序,属于非法罢工,那资方可以到当地政府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组织罢工的有关工会组织,如果判定是非法罢工,政府才派执法部门协助或强制工会组织要求工人复工。没有走完法律程序,获得司法部门的裁定,政府部门是不会帮任何一方说话的。但是这一套法律程序走完,估计企业也快玩完了。所以只要工人罢工,提出的要求不过分,不违反越南的有关法规,一般的企业老板都会答应工人的要求。

按照中国企业管理者的传统思维,员工罢工,一旦事态平息,罢工的员工将遭到企业的无情清除。在越南企业对员工进行秋后算账也是常事,但是老板们清洗员工要考虑很多问题。首先工会这关必需要通过,工会如果不通过,根本开除不了员工。其次是越南的教育相对落后,熟练工人较少,如果开除这些员工,重新培养员工的成本很高昂。还有就是,开除员工不是无偿的,需按照越南的劳动法规进行补偿。这些综合因素一混杂,再冲动的老板也不会轻易和员工在这方面较劲,因为最终损失的是老板。毕竟办企业是赚钱,而不是赌气的。越南的很多罢工最终都能在公平的平台上得到有效解决,完全与政府对于罢工的处理态度有很大关系。

越南的腐败是出了名的,但是为什么民众对于官员的腐败不如中国的抱怨这么大。这一直是我感到很奇怪的问题,通过接触后,发觉官员们腐败的手段较国内高明,越南官员腐败遵循了一个最基本原则就是不与民争利。越南官员的贪腐主要集中对外来投资者。凡是涉及到与民众直接利益有冲突的事件,官员们尽量回避利益,同时尽可能站在民众一边,维护大多数民众利益,而不是为少数人办事。越南官员认为,你们既然敢来投资,说明了我们这里有利可图,既然有利,利益交换就是必然。看来越南官员的贪腐还是讲究“道义”的。从越南工人罢工,政府始终持中立态度就可以看出来。

同为社会主义国家,越南有着贪腐的共性,但毕竟受法国长期殖民的影响,在其法律和政府运营体制中还融入了一些西方元素。政府尽量从民众的利益链条上解脱出来,充当一个公共事务职业的管理者。越南社会的工人罢工,限制了越南的招商引资力度,但正是越南劳动法规的规范,反而吸引了一大批遵纪守法的优质企业到越南投资。

政府要想摆脱出租车罢工的困扰,除了在利益环节上退出争夺外,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次罢工,建立行业工会,并且赋予工会真正的权利,而不是受**dang领导下的工会。让从事这个行业群体的人,当利益受到侵害或待遇不公时,有一个正常表达和诉求的渠道。否则,以目前这个解决方式,不过是“摁下葫芦浮起瓢”,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越南工人罢工,政府置身事外,不但没有促使矛盾的扩大,反而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值得当局反思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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