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刀客按:这是谭伯牛老师的好文,因为与我所居住的城市合肥有关,转载于此。 安徽合肥县署大堂曾挂着一幅对联,云:“合则留不合则去,肥吾民勿肥吾身”;作者是知县孙葆田。葆田,山东荣成人,著名“清官”,先进事迹写入《清史稿·循吏传》。 有人至合肥采风,问当地民众,县令如何。众人说,以前的县官,皆是“巨绅”的“家奴”,一心一意只为豪门服务,惟有孙大人,“为吾穷民做官”。合肥所谓“巨绅”,自然说的是李鸿章家,一门之内,兄弟将相,富贵逼人。 论情谊,葆田与李家不浅。初,葆田家居治学,鸿章耳其名,向山东巡抚丁宝桢推荐他,出任求志书院院长。后,任宿松知县,光绪十一年乡试,葆田荐卷中有一位中了举人,这人正是鸿章之子经述。 前任知县专为李家服务,招致县人不满,频至省城上访。民意沸腾如此,又不能截访,搞得两江总督曾国荃与安徽巡抚陈彝头疼不已。国荃与李家,有所谓“曾李一家”的生死交情,不好意思撤换维护李家利益的“父母官”,然而,袒护全然不顾地方利益的地方官,也说不过去。思来想去,既是贤令,又与李家有缘的葆田,当是合肥知县的不二之选,于是,国荃调葆田去合肥,望他不得罪李家,也能体恤百姓。然而,官家与屁民的冲突非仅见于近日,而是自古已然。葆田要两面讨好,很难。 李家在合肥,有两项主业,一是地产,一是典当。豪门不喜实业,不放贷则收租,亦是自古而然。光绪十四年,有人欠了李家的租,李家人上门收数,茶没喝好,竟将债务人殴打至死。遗孀赴县鸣冤,葆田升堂接状,命传被告,竟不到案。问书差,知道凶嫌是李家人,客气请他来对质,并不刑讯,因何不来?书差答,犯罪嫌疑人李天钺,可不是一般人,他伯伯是鸿章。按,天钺,鸿章弟鹤章之子,拔贡(凭关系得的文凭),捐纳郎中(花钱买的公务员),典型的高干子弟。 葆田说,瞎扯,出了命案,谁还管他伯伯是谁。谚曰:“知县案前有宰相,宰相案前无知县”;宰相格于层级,不能直接指挥知县,知县有授权,可以管治辖区内的宰相家属,即宰相本人在籍,也应接受知县管理。李家明白这个道理,虽不情愿,也只能交出天钺。当然,幕后的运作,同时开始了。 第一招,贿买原告。这招伤害性甚大,一旦原告翻供,不仅罪犯可以逃法,办案的葆田亦将受累——官若“失入”(将无辜的人入了罪),轻则革职,重则治罪。以此,葆田急招遗孀,问,您到底是要发财呢,还是要申冤?妇人怒曰,我不知道李家有钱吗?要发财,还来告什么状!葆田说,有骨气,赞。遂请夫人与遗孀“同寝食”,不与李家接触,以免中招。 第二招,托人和谐。葆田弟叔谦,自大学士直隶总督李鸿章幕府远道而来,看望许久不见的大哥,待至县署,礼炮齐鸣,中门洞开,葆田冠服出迎。叔谦惊诧。葆田为他解惑,说,兄弟相见,自是用不了这排场,不过,贤弟“今为中堂客”,七品官与当朝一品的入幕之宾相见,“恶敢不加礼”?见过,即令人领去宾馆休息,好吃好喝,只是不再见面。 鸿章兄瀚章,前湖广总督,在籍赋闲,见叔谦“竟不得一言而去”,不得已,亲自出马。葆田待他,就不如前客气了,不仅不出见,令人传话,也生硬的狠:“有案,请避嫌”。 葆田如此风厉,难道真把李天钺判了杀人罪?否。别说杀人罪,即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罪也没戏,当然,退而求其次,交通肇事罪也是说不通的,毕竟债务人当时没穿滑轮。鸿章何许人,李家啥背景,总有办法了了此难。读者不要上了《循吏传》的当。 鸿章究竟如何运作,难考其详。只知道,巡抚陈彝说了句,这案子不能轻撤;当即解任,明年补顺天府尹(从二品降至正三品)。一向嫉恶如仇,尝劝曾国藩对曾国荃“大义灭亲”的彭玉麟,钦命巡视长江,至庐州,闻人说起此案,竟藉口“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浑忘了他在长江两岸办过那么多刑事案件,令权奸寒胆,为百姓撑腰,那一桩不是越俎代庖?至于葆田,虽办齐了确证,而层层上报,处处受阻,经年累月,不能定谳;转念一想,县官终是抗不过中堂,一己之安危固然可虑,而丝毫无补于冤死者,尤令人愧疚;人死不能复生,巨款稍慰寒门,于是,建议遗属撤诉,收下李家的赔款;自己,则心灰意冷,挂印还山。 回家,葆田作了一副集句联,贴在门上:“斯是陋室,臣本布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