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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太和县虐残儿童乞讨发财的罪犯提前释放了

2011-2-10 20:32| 发布者: 秋山无痕| 查看: 77| 评论: 0

星岛环球网消息:尽管已经提前一年出狱,50岁的宫小村村民宫清平还是不愿意拍照,接受采访的一个前提就是坚决不拍脸。他说:“我在外面的名声臭了。”

《东方早报》报道,2004年6月,宫清平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犯拐卖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共处有期徒刑8年。之前,他携带徐倩倩和宫小子两名残疾儿童在广州市乞讨。

当年的媒体报道给他贴的标签是“虐童丐头”,出狱后的他否认曾经虐待过童丐。宫清平说,他当时认为自己是没罪的,不管是对警方,还是对媒体,他都坦白地说出自己做的事情来,“谁问我都说,啥都说。”现在,他已经认为“带香”的行为是犯罪了。

不过,他还是对自己6年多刑期显得有些不甘心,“我没干多长时间就被抓了,那些干得长的都没事。”还将自己被抓的原因归结为背运。他指着自己房屋前面的地面说,他倒霉的原因是自己家的风水不好。

“狱中拼命争取减刑”

东方早报:你什么时候出狱的?

宫清平:我在广东服了两年多的刑期,然后就转到了安徽合肥的监狱。那一批调回来好多人,哪个省的人就回哪个省。在合肥又服刑了三年多,总共6年零一个月,2010年2月就出来了。

东方早报:当时你被判了8年,为什么去年就出来了呢?

宫清平:我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奖励也多减了1年11个月,去年就出来了。我的三个孩子都非常小,在监狱的时候,我非常挂念他们,就拼命争取减刑,一心一意好好干。

东方早报:为什么上诉后很快又撤诉了呢?

宫清平:我当时想,8年徒刑对任何人都是不公平的。我以前不懂法律,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通过学习才懂了一些法律,认识到携带残疾儿童乞讨是犯罪。在看守所里的人做什么的都有,大家在一块议论,你犯啥罪,他犯啥罪,有的人待的时间长,就劝我放弃上诉算了,上诉也不会改变结果。

“当时只认为自己没罪”

东方早报:为什么要去“带香”?

宫清平:我原来是收废品的,看到别人做这个挣钱,经人介绍就做起了这个事。当时找到了河南的小女孩(徐倩倩),给了她爸1000块钱,她爸爸说,这个小孩没用,就送给我了,小孩好是好,就是大小便失禁。另一个男孩(宫小子),我给了5000块钱。

当时我老婆得了癌症,把家里的钱都花光了,我就想着带带“香”,挣点钱。女孩带的时间长点,男孩没带几天,刚到广东,我就被抓了。

(注:据新华社当年报道,法院查明,2001年2月,宫清平到河南太康县高贤乡漳北村徐某家中,以开杂货铺收养残疾人可免税为由,将双下肢瘫痪的徐倩倩骗回,改名为宫璇璇,带到武汉、广州等地行乞牟利。2003年11月,宫清平又花5000元从村民宫心明手中买下其从外地捡回的双下肢挛缩畸形的宫小子3年,将其带到广州行乞。至2004年1月,宫清平常以殴打手段逼迫两人乞讨。2004年1月6日,两人被警方救出。)

东方早报:当时认为是在犯罪吗?

宫清平:我当时只认为自己是没罪的,不管是对警方,还是对媒体,我都坦白地说出自己做的事情来,谁问我都说,啥都说,老农民能懂什么?当时警察都没打我,认为我说的是真实的。

我当时认为,是她父亲亲自到我家里签订的条约,我有什么罪。法院当时告诉我,如果你的条约上有你们当地派出所的红章,能够证明她是你的养女,你也没罪,你们自己签订的条约没有法律效力,不中用。现在我知道,你用人家小孩挣钱是犯罪,不对的,天理不容,所以我自己很后悔。

东方早报:当时媒体报道里有提及你曾虐待过这两个小孩?

宫清平:我没有虐待过他们,都是我收养的,我怎么舍得打他们,再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做人凭良心。当时给我定的罪名是拐骗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和非法拘禁,也没说我虐待他们。

小女孩当时两条腿都没有知觉,一直溃烂,根本不是我抠的。如果她在大城市的水泥地上挪动,两条腿就没法要了,我当时还给她做了一个轱辘车让她坐在上面,然后再教她一点点用手撑着往前滑。要钱的时候,她的半拉子腿就露在旁边,人家就给点钱。

(注:据《新快报》当年报道,广州市民刘若瀚连续几天发现一名只有小学生年龄的女孩在白云区一座人行天桥上乞讨。“女孩身上的伤口前一天已愈合,第二天看到她时伤口又被挖开。”

2004年1月2日,刘若瀚和朋友将宫璇璇送到医院。在医院,记者与宫璇璇有这样一段对话:

记者:“你腿上有很多流血的伤口是怎么回事呢?”宫璇璇:“割了一下。” 记者:“谁割的?”宫璇璇:“就那个人割的。”记者:“他为什么要割你?”宫璇璇:“嫌我赚钱赚得少,淌血路人给的钱多,不淌血给的钱少。”记者:“那你每天赚多少钱呢?”宫璇璇:“100元钱,还要挨打。”

宫璇璇提到的“那个人”,正是宫清平。)

小孩好哄,买点吃的就行

东方早报:“带香”是跟谁学的?

宫清平:没跟谁学,看着人家这么弄,就把小女孩放到那里去,只要人家给钱,就成了。我从不和别人合作。

东方早报:当时在广州“带香”的宫小村村民多不多?

宫清平:有几个,不多。我出事之后,他们也都不干了。

东方早报:都让小女孩在哪讨钱?

宫清平:当时就在广州白云区,哪人多就往哪跑,大多时候都在天桥下面。每天挣的钱都差不多,下雨天反而没人了,过节时多一些,比如中秋节。

东方早报:她讨钱时你在哪?

宫清平:有时捡点破烂,卖个气球啥的,自己也挣点钱,和她离得都不远。

东方早报:带两个孩子挣到钱了吗?

宫清平:就没挣到钱,要是挣到钱,我现在不就快活了么?

东方早报:你自己做饭给他们?

宫清平:都是我自己做。他们要吃方便面,我就用开水泡点给他们。他们想要吃点啥,我都买给他们,反正小孩也好哄,吃不了多少,你只要买点东西给他,他就很高兴,你不让他吃饱不中。

东方早报:女孩每天能要多少钱?

宫清平:每天100多块,当时100多块还挺不错的,一个月能挣2000多块。

东方早报:春节把她带回来吗?

宫清平:带回来。她就是我收养的,家里人不要了,我就把她当一家人,在一起生活,当然要带回来。

东方早报:当时怎么带小女孩去广州的?

宫清平:先坐汽车到阜阳,然后坐火车去广州,火车便宜。小女孩大小便失禁,任何一个人在火车上挨着她都受不了,就我照顾她,帮她清理。

“那些干得长的都没事”

东方早报:你的事情出来后,对宫小村“带香”的人影响是不是挺大?

宫清平:当时好多人都不愿意干了,大家都感觉到国家开始问这个事情了。刚出来时,我心情很乱,脑子里颠三倒四的,算账都算不清楚。

东方早报:宫集镇还有人“带香”吗?

宫清平:还有人“带香”。前阵子镇里派出所的人还跟我说,让我宣传宣传法律,我说我出来没几天,其他地方不想去,觉得这事丢人,也不愿在村里转。

东方早报:在宫小村,你不是第一个“带香”的,也不是做得最大的,你觉得自己冤吗?

宫清平:我当时就想着挣两个钱花,能够发家致富,大家都没事,咋就我倒霉呢?我没干多长时间就被抓了,那些干得长的人都没事。

东方早报:现在后悔做这事吗?

宫清平:我就觉得对不起三个孩子和父母,孩子小,妈妈又死了,我坐牢的时候父母都70多岁了。我当时被抓的时候,这个庄子没有一个人不说,这家人完蛋了,没有一个不说的。如果没有这事,我三个孩子起码有两个能考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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