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2月28日电(记者陈尚营)近日有济南市民发现,去医院输液,坐的椅子居然被收3元钱,而这一收费项目是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正当收费。输液椅收费的依据是什么,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群众不解:输液椅费居然是 物价部门核准的“正当收费” 2月22日,记者来到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在地下一层的输液室,大概有近20名输液的患者。市民黄先生坐在椅子上正在挂吊瓶,在他的输液费用清单上,记者看到有“输液床/椅”一项,费用是3元。黄先生说,3元钱不多,但他觉得很不理解,“输液已经交了药费、诊疗费,坐个椅子都要收钱,医院也太爱钱了。”记者调查发现,不只是这家医院,山东其他几家省级医院都有输液椅的收费项目。一些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取3元的输液椅费用,依据的是山东省物价局的文件,并不是乱收费。如果有患者自带板凳输液或者站着输液,要不要收这笔费用?医院工作人员解释说,输液椅收费依据的是上级物价部门的文件,而且医院小票模板都是提前做好的,交费后打印出来,上面就有输液椅一项,即使你自带板凳,还是有这项费用。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几名患者和普通群众,他们中大多数人认为,这项收费不太合理,不知道物价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为什么会允许收这项费用。 主管部门:收取输液椅费是 为保障服务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医院都在收取输液椅费用,只是有些医院在费用清单上列出“输液椅”这一项,有些则把它归到另外的收费项目里。 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局了解到,山东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规范调整省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的通知》第五条有如下规定:门、急诊简易病床调整为10元/床日;单纯输液床、椅按3元/次收费。与此相对应,济南市2009年也发布相关通知规定,单纯输液床、椅三级医院按3元/次收费,二级医院按2元收费,一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按1元收费。山东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初决定收费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原来医院门诊的输液室非常简陋,为了让看病的患者更舒适一些,医院对输液室进行了改造,要求地方大一点,要通风,要有取暖设备;另外,原来的输液床和输液椅都比较简陋,输液的时候很不舒服,患者有意见,现在新配置的椅子都是可躺式的;还有一点,门诊医疗垃圾的处理也需要一些费用。综合考虑,才决定收3元的费用。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善峰认为,公立医院必须体现其公益性,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相关部门在制定涉及民生问题的收费标准时,应该综合考虑各方面的需求,尤其要多为服务对象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