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王?我抽的是软中华。”这是重庆三峡库区巫山县曲池乡原乡干部邓川对村民说的话。为领到每人3000元的生态补偿款,村民设宴招待邓川,并奉上香烟“芙蓉王”,不料遭遇冷脸。其实,政府补偿标准应是每人5000元,邓川还截留了2000元。 近3年间,重庆检察机关查办了1977名贪官污吏,涉及惠农资金、社会保障多个领域,涉案金额11.8亿元,许多受害者是低收入群体。 现象 部分基层干部“抽水” 随着政府财力增强,国家惠民政策的“含金量”越来越高。在重庆农村,农民最多能享受约20项优惠政策,包括家电下乡补贴、计划生育奖励、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资农机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等。在不少城镇,除居民户籍福利政策外,针对困难群体的补助或补贴也不少。 然而,一些基层干部却变身“抽水机”,使“让利于民”变为“让利于权”。据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介绍,近年来该院查处的侵占移民资金、扶贫资金、征地补偿等侵农害农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乡镇、村社干部“集体腐败”现象突出,窝案串案率在七成以上。 调查 惠民款补助监管漏洞多 记者发现,被“劫贫”的低收入群体往往地处偏远,社会关系简单,信息渠道有限,容易被蒙蔽。在重庆一些农村,尽管村务公开已喊多年,但部分干部仍在搞“半公开”或“假公开”。巫山县曲池乡原乡干部邓川一直欺上瞒下,向偏远山区村民传达“打了折”的补偿标准。此外,他还侵占了群众的异地移民搬迁费、危房改造扶贫资金和种粮直补。 另一个原因是,一些惠民款补助面广人多,在申报、审核、监督等环节弹性大、漏洞多,为权力寻租提供了良机。前不久重庆城口县挖出一起套取“家电下乡”补偿款窝案,一些业务人员和零售商勾结,利用“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管理漏洞,骗取国家财政补贴5.3万余元。 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调研发现,集体腐败的乡镇村社干部往往能利用职务便利,事前共同“策划”,事中分工合作,事后订立“攻守同盟”。面临监督审计时,有的贪官就把钱打回财政账户,审计过关后又运用权力把钱套回来,以规避监督。 部分基层官员侵占惠民款三大手段 手段:直接贪污“私分”惠民款 案例:云阳县普安乡近期挖出干部集体腐败窝案,包括书记、乡长、副书记、副乡长、乡财政办主任等12名干部私分公款数十次,侵吞计生款、移民款、饮水工程款等上百万元。 手段:虚报人头“吃空饷” 案例:城口县明中乡双利村原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合伙,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虚报户头,多领了补助款12万余元;奉节县林场原场长、副场长、会计、出纳等合伙虚列支出,贪污封山育林和退耕荒山造林款13万余元。 手段:官商勾结“吃回扣” 案例:大渡口区劳动局原局长杨某借分配农民工培训指标之机敛财,大肆收取“好处费”。一些学校重金“买”得培训指标后,只好搞“缩水”培训,农民工基本学不到技能。 查处 检察官冒雨进深山取证殉职 “惠民款是低收入群体的救急钱、救命钱。”重庆市政协委员荣修模说,官员和管理者对其伸出贪婪之手,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以邓川案为例,发案的哨路村位于大山深处,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为取证,检察官罗东宁冒雨数进深山调查,染上重病殉职。虽然邓川最终被判刑12年,但一些群众仍感到心寒。 荣修模认为,要使困难群体的“救急款”免遭侵占,首先要定期拉网巡查,严厉处罚违规行为,对截留、侵吞惠民款的干部实施“零容忍”。 为化解矛盾,重庆市正部署以解决干部侵占惠民款等为重点的“三项行动”,试图为惠民资金穿上“防腐衣”。目前已经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及案件293件,涉及金额1.99亿元。(本文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