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洛杉矶4月11日电 (记者 张炜)洛杉矶高等法院民事法庭今天判决,洛杉矶市政府需向两名市警察局警察赔偿200多万美元,这两名警察因投诉警局规定交通罚单定额而遭到打击报复。 2009年7月,两名洛杉矶市警察局资深警察霍华德·陈和大卫·本尼奥夫向法庭提起民事诉讼,控告洛杉矶市政府及市警察局打击报复两人,并提出赔偿要求。 两名原告原是洛杉矶市西区摩托骑警。原告声称,2007年,他们的上司要求执勤警察每天必须完成18张交通罚单定额,而且尽量是超速、闯红灯等罚款数百美元以上的重大违章罚单。两名原告因不能完成定额而遭受批评,随后两人投诉称警方的做法违反加州有关法律。 原告律师称,2008年,霍华德·陈被调离原有岗位,被分配到重罪科担任巡逻警察,直到去年10月退休;大卫·本尼奥夫同样被调离原先的岗位,换成一个待遇较差的部门,经常被要求工作到深夜,因此失去了很多与家人相处的时间,2009年,他还受到一次内部处分。 原告声称他们受到的种种不公平对待与未完成交通罚单定额有关,并指出目前洛杉矶市警察局仍在执行有关罚单定额的规定。被告律师否认了上述说法,他说警察局是为了减少交通事故而确定了一些目标,他引述警方的调查报告说,超速、闯红灯和违章左拐弯等行为是导致交通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经过数天的审理,陪审团今天以11比1压倒多数裁定原告胜诉,霍华德·陈获赔112万美元,其中包括名誉损害和实质经济损失;大卫·本尼奥夫获赔95万美元。(完)(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