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1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有台湾“中山之狼”之称的徐伟展,涉嫌多次驾驶出租车搭载夜归女子,再性侵、杀害女乘客,日前被判处死刑定谳。一名被害人子女提告求偿,台湾“最高法院”今(14)日判决徐伟展应赔偿家属新台币180万元,全案定谳。 徐伟展于1996年间与未成年的潘姓表弟驾驶出租车搭载夜归女子,趁被害人上车后,以手铐铐住被害人,并以电击棒胁迫,将被害人载往山区性侵后,再掐死被害人埋尸。徐多次以相同手法,在台北市中山、士林等区犯案,也因此被称为“中山之狼”。 刑事部分,台湾“最高法院”上月已判处徐伟展死刑定谳、褫夺公权终身。一名柯姓被害人子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徐求偿。 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时,判决徐伟展应与潘姓表弟的母亲连带赔偿被害人3名子女共180万元,并应从1999年7月起,按年息5%计算利息,本息共约208万。台湾“最高法院”今(14)日驳回徐伟展上诉,全案定谳。(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