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媒体(lexpansion.lexprESs.fr)4月27日报道,法兰西银行当天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法国过度负债家庭大量增加,特别是独身、老年和贫困家庭的过度负债现象日趋严重。 根据法国的相关标准,如果一个家庭借贷款额超过其收入总额的30%,即为过度负债家庭,并应报送中央银行登记,以便安排谈判重组其债务。 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2月份,法兰西银行收到的过度负债家庭个案卷宗数量比2010年12月份大幅攀升17%,达到90万份。 统计显示,法国过度负债家庭的86%为低收入家庭,即月收入低于2000欧元,其职业大多为工人或企业雇员。在他们中间,54%的家庭的月收入等于或低于积极互助收入津贴(RSA),即每月460欧元。 统计还显示,26%的过度负债家庭处于失业状态。此外,65%的过度负债家庭为独身家庭。离异或分居的家庭占过度负债家庭总数的比例从2001年的26.5%,上升到2010年的34.9%。此外,80%的负债家庭属于租房居住者。 统计还显示,过度负债家庭的老龄化趋势明显。 55岁以上家庭占过度负债家庭总数的比重,从2001年的12.6%,增加到2010年的23%。65岁以上家庭的比重从4%上升到8%。 据分析,法国过度负债家庭数量增加的原因,除了宏观经济形势恶劣以外,还包括物价上涨、信贷业务特别是循环信贷业务缺乏必要监管,等等。 据统计,2010年,法国过度负债家庭的平均负债额为34500欧元,这些债务主要涉及购房贷款、消费信贷,其中,居住、能源、电讯、交通、保健、教育贷款占相当大的比重。(许崇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