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杨玲 杨理兵清楚地记得,2004年7月29日下午,女儿在自己家中呱呱坠地。 那天下午,高平镇凤形村杨理兵妻子曹志美有了生产迹象。父亲叫来了村里的接生婆袁长娥。袁长娥对记者回忆说,当她赶到杨理兵家时,杨的母亲正陪在儿媳身旁。“那是下午四五点钟,生产很顺利。” 女儿降生后,杨家为其取名“杨玲”。哺育女儿到半岁后,杨理兵夫妇便离开老家,南下深圳打工谋生,“孩子交给爷爷奶奶哺养了。” 2005年5月的一天,杨理兵照例给家里打电话,得到惊人消息,“女儿被人抢走了!”他匆忙从深圳赶回家。但一切已晚。 对于头胎女儿为什么会被抢走,杨理兵百思不得其解。后来他猜到了原因:因为他们夫妻双双外出打工,女儿由爷爷奶奶抚养,结果计生干部误以为这个女孩是被两个老人收养的,因此也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之列。 杨理兵的父亲对记者回忆称,2005年4月29日,高平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下称计生办)刘唐山等一行近十人来到杨家。“他们很凶,她奶奶在屋里看到后就抱着孩子躲,后来躲到了猪圈里。” 计生干部最终发现了被奶奶抱着躲在猪圈里的杨玲,以杨家未交“社会抚养费”为由,要带走这个“非法婴儿”。 事发当天下午,杨理兵的父亲跟到了高平镇。“他们说,必须交6000块钱才可以把人抱回来。”但四处筹借,只借到4000元,“我第二天再去,计生办的人说,就算交一万块,人也要不回来了。” 那时,计生办人员已将杨玲送到了邵阳市社会福利院。由于通讯不畅,时隔多日,杨理兵才赶回高平镇。他赶到镇里去要人,小孩已经被送走,争执中还发生了冲突。 杨理兵回忆说,镇里主管计生工作的干部承诺,只要他不再继续追究此事,以后允许他生两个小孩,还不用交罚款,“他们答应给我办理两个‘准生证’。” “准生证”后来被改名为“计划生育服务证”,是中国新生婴儿赖以证明合法身份的主要凭证。为了控制人口需要,育龄夫妇在生育前,必须到当地计生部门办理这一证件,这是合法生育的法定程序。 杨理兵并不理会这些。他赶到邵阳市社会福利院时,“根本就不知道女儿在哪里。”杨说:“他们‘没收’了我的女儿?!” 计生办“没收”的孩子,不仅杨玲一个。早在2002年,同是高平镇的计生干部,就抱走了曾又东夫妇的一个女儿。 曾又东是高平镇高凤村人,与上黄村的袁赞华结为夫妻。1995年和1997年,袁赞华先后生下两个女儿。二女儿降生后,由于交不起罚款,家里的房子被计生办人员拆掉了屋顶。夫妇俩由此跑到外地谋生,发誓要为曾家生个儿子。 第三胎怀孕后,曾又东、袁赞华夫妇躲到了岳父家。“为了躲计生办的人,我们在竹林里搭了个棚子住。”曾又东对记者说。 2000年9月15日,在岳父家的小竹林里,曾又东的双胞胎女儿降临人世。给袁赞华接生的,是上黄村的接生婆李桂华。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李桂华对当年的情形历历在目,“是一对双胞胎,一个先出头,第二个先出脚。” 很难说曾家此时是欢喜还是烦恼。袁赞华发誓:“再生一个,无论是不是男孩,都不再生了。” 2001年2月,曾又东夫妇决定到重庆打工。四个小孩,“我们决定带三个在身边,留一个在妻子哥哥家代养。”曾又东说。 于是,袁赞华的兄嫂袁国雄、周秀华夫妇,为曾又东夫妇抚养了双胞胎姐妹中的大女儿。 厄运于次年发生。2002年5月30日,高平镇计生办陈孝宇、王易等十余人闯进上黄村袁国雄家,将一岁半的小孩带走。一同被带走的,还有袁国雄的妻子周秀华。 “刚开始他们叫交3000,后来就涨到5000元,再后来就要1万元了。”袁国雄夫妇曾据理力争,向计生办人员坦陈,这是代妹妹家抚养的。但计生部门原则性很强,一口咬定交钱才能赎人。因交不起罚款,双胞胎姐姐被送到了邵阳市社会福利院。 因通讯不畅,曾又东夫妇当时对此一无所知。那年3月,在重庆朝天门批发市场做小生意的曾又东夫妇,还沉浸在幸福中,袁赞华生下了他们期盼的儿子。 2003年,因母亲过世回家奔丧的曾又东,才知道女儿被计生办带走的消息。 如今,曾又东对这对双胞胎女儿中的姐姐已经印象模糊,“右耳朵好像有一点小赘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