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报道:患末期乳癌的六旬华妇日前痛哭流涕,甚至还涉嫌犯下刑事「洗钱」重罪,这全因远在台湾的家人为表爱意,竟把高达1万3000元的现金巨款连同食物、生活用品一同邮寄来美,被纽约海关查获没收,并出信通知。安宁服务亚裔部门主任王莉莉昨(6日)带同海关的一纸通知,代表涉事临终病人求助联成公所。据介绍,该名临终病人远在台湾的家人于本月初筹措了40多万新台币,合共美元1万3000元,并希望能透过这笔钱为心爱的亲人料理临终事务,但却因不熟悉美国法律而「好心做坏事」,酿出大麻烦。 安宁服务亚裔部门主任王莉莉代表事件中正接受安宁服务的台湾籍华妇求助联成公所,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表示将与律师商量及联络民选官员协助处理事件。 「家人希望能为亲人尽点心意」王莉莉表示,「不想家人觉得有任何拖欠,可是这个方法很遗憾地不能够实现。」她表示,尽管该名华妇不愿意再麻烦他人,但看着体弱的她如此伤心和内疚,安宁服务的工作人员感到非常难过。王莉莉对此事深表同情,如果身体早已遭受癌症伤害的她在临终前亦无法安心快乐地度过,这实在令病人遭受太多的磨难,于是希望透过社区组织及热心人士,解决此起麻烦事。 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提醒民众,海关把这1万3000元没收是符合法律的,而且相关人士还可能会惹上官非,呼吁民众千万不能透过这种方式寄送金钱,必须通过合法的渠道汇款,而且1万3000元现金是非常大的一笔款项,藏匿包裹中亦实属可疑,海关严肃对待无可厚非。就此次事件,他将与律师商量后联络民选官员解决。 王莉莉表示,希望透过多方努力,令相关执法部门明白这是华人的一种情结和传统,通过邮包寄钱只是不了解法律所致,并非蓄意犯法。 据介绍,海关目前已退还了该包裹,除1万3000元现金外所有物品一样不差。而对这笔款项的进一步处理及是否对当事人提出起诉,有待进一步通知。 据了解,美国法律禁止个人利用从某些犯罪中获得的金钱进行金融活动,特别是企图掩盖这些金钱的来源、拥有者或控制这些资金的行为,都将被定义为「洗钱」。洗钱罪没有最低金额,亦没有对资金是否交易成功作出规定,也就是说,很少的金额及没有交易成功都可能被认定为洗钱。并且,「金融活动」的定义非常广泛,不单单是指在金融机构中进行的交易,还包括各种各样的商业及类似行为,即便是个人向个人转交金钱,只要其目的在于掩饰资金来与、拥有者、来源地或企图控制这笔资金,都会被法律定义为「金融活动」,从而犯下洗钱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