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报道:伦敦慈善机构「华人资料及咨询中心(CIAC)」,日前被伦敦劳资仲裁庭裁定无理解雇一名职员,该中心其后多次申请上诉都被驳回。英国上诉法庭法官Henry Brooke爵士今年5月20日作出最后判决,拒绝该中心的上诉申请,这意味着CIAC无权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事情缘起于2009年5月18日,该中心的前度职员、事主高玉梅指中心将她无理解雇,且在2009年4月时无故扣减她的薪资,高玉梅说,「在收到解雇通知后两周向伦敦劳资仲裁庭对CIAC提出起诉。」 高玉梅是马来西亚华人,2002年来英留学,获得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媒体与妇女硕士学位。2005年底高玉梅持工作签证,进入华人数据咨询中心工作,负责妇女支持服务。她负责两个项目的筹款,一个是伦敦市议会(London Councils)支持的防止家庭暴力项目(2008-2012),另一个是城市桥信托基金(City Bridge Trust)支持的青少年保护项目(2009-2011)。 伦敦劳资仲裁庭在2009年11月判决,CIAC违反英国劳工法例的程序,无理解雇职员,且存在不合理扣除薪金和延欠年假赔偿,要求CIAC赔偿高玉梅的经济损失。 CIAC在2010年10月向劳资上诉仲裁庭(Employment Appeal Tribunal)申请上诉,法官Peter Clark以「上诉理由不充分」而作出否决。之后,CIAC又在今年再向上诉庭(Court of Appeal)申请上诉,但分别在今年3月和5月20日被驳回,丧失该案的上诉权。 高玉梅对该结果表示是「预料中的事」,她认为自己一直很努力工作,且为CIAC争取到慈善项目拨款,又取得合法英国工作签证,这种情况下遭到无理解雇,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她表示,已向高等法庭取得执法令状,准备向CIAC索取法庭判定的赔偿。她透露,赔偿金加上2年利息,总额在一万镑以上。 CIAC表示会遵守判决 CIAC主席杨庆权向本报发来的声明中表示,会尊重法庭判决。 杨庆权表示,CIAC从没有「解雇」高玉梅,他说,2009年5月15日(周五)高玉梅通知他说已取得Tier2的签证后,他要求查看护照,因为她当时没带,所以说5月18日(周一)她不用上班,「我们需要研究其工作情况,但她5月18日就告上了劳工仲裁庭」。 杨庆权指出,高玉梅的工作签证(Work Permit)有效期是2006年2月28日至2009年2月28日,护照居留(Leave to Remain)的有效期是2006年8月12日至2009年8月12日,所以从当年3月1日起她就不具备在英国工作的权力,「但她认为只要在续签期间,仍是中心员工。得知她获得Tier2签证后,我们要求查看她的护照再决定其是否能工作,但她就将CIAC控告了」。 他也承认,CIAC在2009年1月因为高玉梅的恳求,同意帮她办理续签,为其申请Tier2提供担保证书,「当初雇用高玉梅是因为申请到财政资助,不过后来很多资助被削减或终止」。 取得签证后被炒 对此,高玉梅表示,她在2009年按照新的移民法律,需要将到期的工作签证(Work Permit)转成Tier 2签证,当年1月份时CIAC为她向英国内政部提供申请Tier2担保证书,她凭此在5月15日成功续签,可工作至2011年。 高玉梅当天就通知CIAC主席杨庆权,他向她表示祝贺,随即通知她在当天5点开会。在会上,杨庆权要求查看高玉梅的护照。高玉梅表示护照没有随身带,可以在下星期一带来,「但杨庆权让我星期一不用上班了,那时我有点没明白过来。后来星期一收到杨庆权的邮件通知解雇我,立即生效」。 高玉梅指出,杨的邮件中并未说清解雇原因。高玉梅表示,之后她试图与杨庆权沟通,并给他发邮件,要求他解释,「不过他都没有给明确答复,而且在邮件中说,他会通知内政部取消我的签证。」 高玉梅说,「在收到解雇通知后两周」才向伦敦中心劳资仲裁庭提诉,控告该中心违反数项劳工法例,包括无理解雇、违法扣薪,没有按照合约支付解雇赔偿以及欺压员工等。 伦敦劳资仲裁庭召开听证会在2009年11月审理此案,CIAC由其主席杨庆权亲自上庭答辩,高玉梅则由一间法律中心的义务律师代表。杨庆权指此事主要跟高玉梅的签证有关。 沃克法官(Walker)在判决中说,基于高玉梅的工作及居留签证全无问题、且中心亦有足够基金继续聘用高玉梅,因此拒绝了杨庆权的答辩,并判定CIAC违反英国劳工法例的程序,无理解雇;且存在不合理扣除薪金和延欠年假赔偿,要求CIAC赔偿高的损失。 之后CIAC三次上诉均被驳回,四位法官都一致认为CIAC是不合理解雇,违反了劳工法。 高玉梅补充说,事发后她立即找到所居住的甘顿(Camden)地区国会议员,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他,该议员致信内政部,帮助说明了情况。高玉梅也积极寻找工作,获聘伊斯灵顿华人协会,并将工签转过去,在2010年高玉梅获得英国永久居留权。她认为:「如果我当时没有用法律手段和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可能就被迫离境了,这件事也会不了了之,希望我的案子对有同样遭遇的华人有所启示。」 而杨庆权在接受本报访问时,引用CIAC受托人之一胡德明牧师的话说:「我们曾试图以维护公众利益为上诉的理由,因为那是一个成功机会很高的论据。我们认为,劳资仲裁庭的判决没有维护司法或公众的利益,保障高女士就业地位的移民法条例理应在她护照上的工作许可证届满期(即2009年2月28日)便失去保障效力。」 杨庆权说:「通过这件事,希望与雇主和雇员分享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在需要工作许可的就业情况下,除了表示帮助和友好,也请多加小心及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