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21日讯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薛鸿肖)记者今天从东方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防暴队副队长雷庭涉嫌犯有非法拘禁罪,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对其移送起诉。 据悉,2010年8月6日下午,陈某华、吴某勇、王某兴等人从儋州那大开车到洋浦与朋友陈某东等聚会,晚饭后到洋浦一娱乐会所唱歌。23时50分左右,陈某华等人下电梯到该娱乐会所门口准备离开时,正遇洋浦公安局民警雷庭带领十几名防暴队员在会所门口盘查。当陈某东欲取其停放在娱乐会所门口的摩托车时,三四名防暴队员冲上来将其抓住,并强制其举起双手,接受搜查。陈某华见状,便上前问:“为什么抓人?”雷庭说:“不关你事,你走开。”陈某华说:“他是我朋友。”雷庭便上前扇了陈某华几耳光。吴某勇见陈某华被打,便说了句“警察怎么乱打人?”几名防暴队员冲上前来便是一顿拳脚。雷庭下令将陈某华、陈某东戴上手铐,防暴队员将二人推上一辆警车。 与此同时,洋浦干冲夏兰居委会周宅村群众周某江、周某其二人也从该娱乐会所准备离开,数名防暴队员强行将二人按住蹲下接受检查,一顿殴打后二人被打倒在地。雷庭下令将周某江戴上手铐,推上警车。同村的周某家在现场见二人无故被打,说:“不要打了,有什么事好好说。”雷庭又下令将周某家也戴上手铐,推上警车。雷庭带领防暴队员用警车押着陈某华、陈某东、周某家、周某江等四人到洋浦公安局防暴大队。 在洋浦公安局防暴大队,雷庭用警棍、用脚踢打陈某华。随后,雷庭带领防暴队员将四人送到新英湾派出所。在派出所,雷庭再次殴打陈某华。新英湾派出所所长陈焕鹏指挥民警对陈某华等四人分别进行问话。因没有发现陈某华、陈某东、周某家、周某江等四人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遂将四人放走。经法医鉴定,陈某华、吴某勇伤情程度均达到轻微伤,陈某华右侧第10肋骨弓部骨折。 检察机关认为:雷庭身为公安民警,在执行出警任务中,滥用职权,违反相关规定,非法使用械具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次数达三人次以上,擅自将无辜人员带到防暴队,且具有侮辱、虐待他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文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