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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伸冤失败刀捅四法官,被判死缓

2011-7-13 23:29| 发布者: 秋山无痕| 查看: 265| 评论: 0|来自: 网易

摘要: 河北青年王强于去年7月2日,为父亲申请国家赔偿,未被秦皇岛中院受理,他连捅4名法官,致使两人重伤,两人轻伤。 今年6月27日,沧州中院一审判决:王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这起血案缘起17年前的一桩公案。1994 ...

王家再签“息诉”协议

2008年王强父亲担心儿子精神问题阻止他再申诉,并签协议承诺息诉,以领取特困补助

到2007年,王强的行政官司打到了尽头。

王强先后两次,到北京最高法申诉,没有进展。按王树文的说法,担心儿子常年申诉精神出问题,便阻止再申诉。

妻子张玉凤说,王强不爱和人说话,有什么事都放在心里。偶尔问一句,他会瞪眼,不让多问,“多问几句,他甚至会发脾气”。

王强对申诉的经历只字不提,“出去不讲,也不许我问。”

作为妻子,张玉凤不知道丈夫在外的遭遇,而王强的一些反常举动,让她有些害怕。

“刚结婚不久,那时还没孩子,他从外面回来,眼睛发直,不说话,一打听,就发火。”张玉凤回忆,甚至一天晚上,王强拿出一把小刀,在左大腿上划,划出很深一条血口子。

还有一次,两人吵了几句嘴,张玉凤回娘家不到半天,就被电话叫到医院去———王强用菜刀剁掉了左手四只手指,后来虽给缝上了,但至今仍有2根手指不能弯曲。

王强的官司虽然没有打赢,但昌黎县相关部门开始重视并解决王树文的问题。

2005年,王树文到昌黎县公安局申诉,说日子不好过,公安局送50斤大米到王家。

“派出所也总上王家,或掏钱,或送一吨煤、送点水泥啥的。”苏庄村村支书兼村主任苏长民介绍,前几年村里安自来水,王家找到派出所,派出所给村支书打电话,400元的安装费也免了。

2006年,昌黎县公安局将王树文家户口办农转非,给王树文夫妇办理城市低保,每人每月150元。

2008年,昌黎县有关部门协商,龙家店镇政府给王树文夫妇每人每月300元特困补助。但有个条件,“不能以王树文曾受到伤害和生活困难等问题,再申诉提出任何要求。否则,从你们申诉之日起,停发生活救助款。”

此后,王强停止了他的“替父申诉”之路。2009年6月,他买了一辆三轮车,在昌黎县城拉客。

3年后为何再诉?

王强在笔录中称,虽然息诉3年但他一直在琢磨申诉;如今王强被判死缓王家依旧贫困

王树文和家人至今不理解,为何3年都没去法院的王强,会在2010年7月2日,突然再去秦皇岛中院。

王强在警方的问讯笔录里,提及了再申诉的动机:“虽说我没有再去法院找,但我一直都在琢磨这事,所以7月1日晚我将准备好的国家赔偿确认书申请让我父亲王树文按了手印,7月2日我就去了。”

血案发生后,王强家属打听到,王强曾表示,3年后再次去法院,“是想试试运气,看一下原来的法官调走了没有。如果是新来的法官,或许会给他一些帮助。”

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益华认为,对于法院已经生效的调解书,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只是当事人反悔,想推翻调解书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胡益华说,要推翻法院生效的调解书,需要满足很多条件,而就此案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非常困难。

但王强他父亲始终认为,县公安局不履行《国家赔偿法》是错误的。

在媳妇张玉凤看来,王树文枪伤赔偿的17万,是王家唯一的积蓄,但王树文卧床不起,毕竟会坐吃山空。

王树文的开支是可以测算的。除了日常生活开销,这个下半身瘫痪的男人,经常需要输液,一次少则几百,多则上千。在王树文老房子的炕头和窗沿下,随处可见用过的药瓶和药盒。

但王家的经济来源有限,并且为数不多,除了多次申诉争取到的低保补助,就靠儿子和媳妇的接济,王强开三轮车,张玉凤种地、在挂面厂打工,收入微薄。

王树文趴在床上,妻子段巧云给记者看丈夫的伤。她揭开王的裤子,王树文臀部、大腿两侧,露出拳头大小的褥疮。

王树文淌着泪对记者说,他后悔当年没有极力阻止,儿子才走上“替父申诉”的不归路。

发稿前,本报记者曾多次联系王强案辩护人——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舒宁、陈琦,但二人均拒绝接受采访。

王强家人不服一审判决。他们说,上诉状已于今年6月28日递交河北沧州中院。(本文来源:新京报作者: 刘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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