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我受不了我爸了,我选择自杀”、“他对我的耻辱,就算喝了孟婆汤我都还记得”,台中一就读初中的少女惨遭生父陈姓男子长期蹂躏,在纸条写上对生父的怨恨,经老师检查书包发现纸条报警,台中地院法官认为陈姓男子违反人伦,恶性重大,将他判处重刑12年。 据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59岁)平日管教女儿(16岁)十分严格,动不动就拿皮带抽打女儿,2006年7月间,利用妻子生病住院与女儿独处的机会,性侵女儿得逞;次年9月间,陈姓男子趁妻子在客厅看电视,叫女儿到他的卧室,再次性侵被害人。 被害人在学校书写内载“我受不了我爸了,我选择自杀”、“你知道我爸对我做过什么吗?他对我毛手毛脚,然后在我妈不在时或熟睡时逼我跟他做那种事,我都不敢拒绝,因为我怕他会生气打我,他是我爸耶,怎么能对我做这种事”。 被害人又写着“他骂我时说每天都要把我打得半死,还有成绩每科都要到达80分,要不然1分打1下,我会受不了的,那我自杀好了”等小纸条传给好友。 同日下午,全班上体育课时,导师检查全班书包,发现被害人书包内的纸条,认为事态严重,立即报警处理。陈姓男子否认性侵女儿,辩称女儿与班上同学传递暧昧纸条,经他发现后甚为生气,女儿因说谎被他痛殴,可能因而怀恨在心,诬指他性侵害。(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