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成都市民谭先生的侄儿攀攀,在吃下一根双汇“Q趣儿”火腿肠后,上吐下泻,送到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急性胃肠炎。
两天后,在购买火腿肠的超市,谭先生当着双汇供货商的面,拆开了火腿肠的包装,里面有明显的臭味。警方介入后,谭先生将超市内剩余的21根双汇“Q趣儿”火腿肠购买封存。
在协商过程中,双汇方面将赔付金额从300元提到2000元、再提到2万元。昨日,双汇供货商魏先生说,如果谭先生将此事告知媒体,他们将派出律师解决。
事发:打开包装火腿肠是臭的
“医院说,娃娃可能吃了不该吃的东西。”7月28日中午,14岁的攀攀突然呕吐、腹泻,谭先生开车将他送到金牛区五块石卫生服务中心后,医生诊断为急性胃肠炎,必须输液治疗。接诊医生说,这类病情可能与食用了不洁食物有关。
当时谭先生以为攀攀刚从西昌到成都,有些水土不服。到了7月30上午,谭先生让儿子食用28日从超市购买的双汇“Q趣儿”火腿肠,儿子告诉他:“哥哥攀攀那天吃过,说是臭的。”
这时,谭先生才反应过来,自己当天在洞子口旺泉街的一家超市,购买了4根双汇“Q趣儿”火腿肠,攀攀可能是吃了其中一根才生病的。他当即打开了一根火腿肠的包装,用鼻子一闻,里面有一股明显的臭味。
7月30日中午,谭先生带着剩余的3根火腿肠到了超市。
产品:连拆3根都有臭味
在得知情况后,超市的售货员从货架上取下一根“Q趣儿”火腿肠,拆开包装后,也闻到了明显的臭味,谭先生当即拨110报警。
当天下午,警方和双汇的供货商魏先生、以及一名双汇的业务员相继赶到了超市。当时又拆开了两根同种类包装完整的火腿肠,同样存在发臭的问题。双汇的业务员在对谭先生做完情况笔录后,带走了一根火腿肠,回厂鉴定。
“你们超市还剩多少火腿肠,我全部买了封存。”谭先生一怒之下,将这个超市内剩余的21根火腿肠,全部买了下来,并当着警方和双汇工作人员的面,全部封存了起来,并表示将拿到质监部门鉴定。
昨晚,谭先生带着购买的火腿肠和华西都市报记者见面。记者发现,3根已拆封的火腿肠和21根后来购买的火腿肠,都是今年5月生产,保质期为90天,生产厂家标识为双汇集团绵阳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品牌为“双汇Q趣儿”。这些火腿肠离过期大约还有20多天的时间。
调查:赔付2万只为不曝光
昨日上午,华西都市报记者以谭先生朋友的身份进行了暗访。
“两万块是我们的最高额度了,但你们要保证绝不在网络、电视台、媒体上出现这件事。”12时过,双汇供货商魏先生受成都地区的负责人贾(音)经理的委托,拨打了谭先生的电话。他说,双汇方面愿意拿出两万块赔付,前提是谭先生不要在媒体上曝光,并约谭先生下午在超市门口见面。
原来在7月30日魏先生到达现场时,向谭先生提出赔付300元解决此事。7月31日,贾经理赶到成都,和谭先生见了面。“当时他说2000元,我说我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公道。”谭先生说,对方在见面后,又打了好几次电话,表示已经和总厂联系,可以将赔付提高到两万元,前提就是不在媒体上曝光。
各方说法
供货商:可能是超市没冷藏
“你们是记者?我不代表双汇说话,问题可能出在超市保存方式上。”昨日下午,在华西都市报记者亮明身份后,魏先生当即否认自己代表双汇方面进行协商。他说,现在产品是有问题,攀攀的情况与食用火腿肠可能有关系,但问题应该是在出厂环节。更可能是因为超市没有将火腿肠冷藏起来。
记者随即拨打了贾经理的电话,“我们本着积极主动的态度处理这件事,至于产品是不是有问题,也要等质检报告出来后才能下结论。”贾经理简单表态后,就挂断了电话。
涉事超市:是按产品说明保存
“怎么能说是超市的问题,我们是按说明放在阴凉处常温保存的。”昨日,涉事超市的店长廖先生指出,双汇供货商的说法并不真实,因为在产品包装上,并没有说明要冷藏保存,并且产品包装也没有出现破裂,超市的保存没有问题。
记者观察了“Q趣儿”火腿肠的包装,上面标明的储存条件是:卫生、阴凉、通风、干燥处,并没有低温冷藏的提醒。
廖先生说,在出事前,他们每次只购买一两件这种产品。从30日开始,所有此类产品也都已经停止售卖了。
昨日下午,记者在洞子口附近的3家超市采访,也未发现有此类产品售卖。(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