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合监管“真空”是关键
调查发现,整个事件中,媒体和公众对于相关各部门出现的监管“真空”争议最大。
地沟油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对于如何根除地沟油,不同部门表态不同。上述公安部门积极作为并表态,更多相关部门并没有正面回应。
本报记者特意致电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女士,希望获得对地沟油事件官方回应,未获明确答复。
随后记者致电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常纪文,他表示地沟油不属于安全生产问题,不便回复。
“最好别采访我们,这不是一个部门的事。”这是本周采访中,记者听到最多的答复。
公众的担忧不是没有原因,相关部门的责任推诿导致地沟油处理“搁浅”并非没有先例。
此前有地方政府曾借鉴国内外方案,设计了一整套完备的地沟油“循环经济”利用方法,详细介绍从餐饮业“源头”抑制回收、企业投标集中处理、成品用于工业制皂的“良性循环圈”。
这一出发点和落脚点都符合民意的构想却最终“搁浅”,原因是因职能部门间权责划分不清,找不到最合适的“牵头主管部门”。
“地沟油企业和食品企业不同,属工业企业,产品不用批检。公安部门查处都颇费周折,靠我们行政机关日常监管,很难查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质监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事实上,对于地沟油的整治和监管涉及到对餐厨垃圾从收集运输到处理管理各环节。有专家表示,这其中除了借鉴国外,通过立法严惩不法商贩之外,对有关监管部门执法不严进行严苛的问责机制很有必要。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公安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对此,社会学者郭簃表示,这需要各个环节和部门的真正配合与落实,标准和要求出台相对容易,部门的协调行动形成长效机制才是根本。权力过分集中固然是个问题,但是过分分散也容易导致互相推诿扯皮,如何避免最终形成监管“真空”才是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