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换股份,亿万国资沦陷
骊华淀粉制定的《企业改制预案》中列出了改制时间表:2005年6月10日,批准改制行为;6月30日,完成职工身份置换;7月10日以前完成资产评估;7月25日以前批准改制方案;8月31日前完成双置换;9月15日以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时间、任务“安排”相当紧凑。改制按照管理者预设的程序紧锣密鼓地展开了。
骊华淀粉和抚宁县的多项文件显示,骊骅淀粉改制的重点是实施“双置换”——置换企业中的国有产权和全员置换国有企业的职工身份。通俗的说法就是转让公司的国有股份和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
“首先是身份置换,把国有职工变成自然人。职工原来的身份没有了,重新鉴定合同,双向选择,可以用买断(身份)的钱置换股份,也可以拿钱走人。”骊华淀粉第三大股东、董事会董事兼办公室主任王友这样概括当时的改制。
“名义上是用买断职工的安置费换取国有股份。其实,就是以职工身份换取国有股份。”石军说,当时,企业的净资产是1.3亿多,国有股份只给算了8千万,职工的安置费是按工龄算的,一年1350元。职工的安置费加上拖欠职工2千多万元的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也差不多有8千万元,最后好像是两不相找。
骊华淀粉第二大股东、常务副总经理孙颖用8个字来形容这次“双置换”,“工龄买断,转成股份”。
《法人》记者了解到,骊华淀粉量身定做了置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的《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和全体职工购买国有股的《购买方案》。这些方案都得到了抚宁县有关部门的批复。
《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规定:在职职工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和自谋职业,来解除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被新企业录用,可以和新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未被录用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自谋职业的,按工龄计算一次性领取安置费,每年963.40元,不发放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这份安置方案显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是2432人,安置费用为3940余万元;退休和退养职工96人,需支付的各种费用为435.2万元;工伤职工和职工遗属79人,安置费用568万余元,合计4944.3万元。另外拖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合计有2207.5万元,安置费和拖欠费用共计是7151.8万元。《法人》记者了解到,这份安置方案和实际计算的略有差别,在置换时,职工工龄安置费,由每年的963.40元提高到1350元,增加了几百万元。
方案还规定,安置费从骊骅淀粉国有股权的转让收益中支付。在这份方案中,骊华淀粉13位高管的私人股份得到了充分保障,不需要补偿职工一分钱。
随后,骊华淀粉制定了公司职工购买国有股份的《购买方案》,该方案规定,公司职工仁彩芹以自然人身份代表全体职工,受让骊华淀粉的全部国有股权。职工们反映,仁彩芹是公司老总贺俊士的“干妹妹”。
2006年4月6日,持有骊华淀粉国有股份的四家国有公司和骊华淀粉的“职工代表”仁彩芹签订了《国有股转让合同》。一次性将所持89.95%的国有股份转让给仁彩芹。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是8068万元。随后,骊华淀粉的13位自然股股东召开了董事会,增补仁彩芹为公司董事,贺俊士还是法人代表、董事长兼任总经理。4月19日,该项交易获得了河北省国资委的确认。
同年5月8日,骊华淀粉向工商局提交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股东变更。工商局受理后,很快给予了变更。这场“以身份换股份”的国企改制,走完了纸上程序,骊华淀粉由国有控股变成了民营企业,实现了管理者国有股完全退出的设想,亿万国资变成了私人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