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0月3日讯 性奴案报道者披露:洛阳公安局长痛哭40分钟 近日,报道洛阳性奴案的南方都市报记者纪许光(微博)撰文披露报道性奴案背后一些鲜为人知的内疚和无奈。 文章说,地窖、谎言、性、杀人与埋尸……发生于地下数米深处的洛阳性奴案,在被“国家机密”了二十多天后,被我解密了。 因为我的报道,洛阳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洛阳市公安局局长郭丛斌,在我的第三篇报道刊出后,终于打破沉默“向全市人民道歉”。洛阳官方称,公安部在2011年6月曾下发规定,对正在侦办的案件,严禁对外披露细节;他们同时坦陈“虽有保密规定,但与媒体沟通不足”,并称“愿意建立完善的、符合实际舆情需要的信息发布机制”。事态的演进,颇令人鼓舞。 为我提供信息保障的老刑警说,在那次局党委扩大会议之后,郭丛斌痛哭了40分钟。因为我的报道,8名分管副局长中,有多人可能面临必须辞职的境况。 实际上,我所掌握的情况远比现在已经公布的多。洛阳性奴案主犯李浩的童年、成长、家庭关系……以及那几个被解救出来后,旋即又被刑拘的女子的故事,我均掌握;两年多的时间里,那个位于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的地窖中发生的一切,足以让所有人震惊。“保密”不成反被引爆的结局,体现了我们在信息披露制度上严重缺位。李浩在长达四年时间里,有计划、有预谋、完全丧失人性的作案,当地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失察”的问题。按照洛阳警方的说法,案件侦破之后,也因“防止模仿犯罪”和“太过血腥”的考量而未作信息披露。那么,作为公安机关和新闻机构,该如何适度公布信息,制度上如何保障和健全呢?很可惜,我们没有答案。 新闻回顾:男子挖地窖囚禁6名女子当性奴 34岁男子李浩谎称在外兼职瞒着妻子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一条4米深的地窖,并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其中一名女子最长囚禁的时间达2年。本月初,该案因一名逃出女子举报而告破。同时,警方在地窖找到2具女尸。 “洛阳性奴案”4名获救女子均被刑拘 9月23日,洛阳市公安局表示,已查明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职工李浩在地窖中囚禁6名女子,并将被囚女子训练成“性奴”,还涉嫌杀害其中两名女子。4名获救女子在被短暂安置调查后,因涉嫌刑事犯罪已全部被刑拘。 洛阳“性奴案”地窖内部结构曝光 洛阳男子李浩购置一处地下室,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并致两人死亡。央视曝光了这个在地下约六米深处的地窖,有多达六七道铁门。几名女子多次遭到李浩强奸,并被迫在网上进行色情视频表演。目前,李浩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被逮捕。(本文来源:东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