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后赔钱赔到喊“跳楼”》追踪报道
凌华坤见义勇为撞死人后反赔钱事件,各方说法不一
派出所正努力劝目击者作证;保险公司称不认定事故责任方就无法理赔
《见义勇为后赔钱赔到喊“跳楼”》见报后(详见本报10月27日A6版报道),引起社会关注。
记者随后采访了与该事件相关的人员。派出所所长表示,事件确实拖得比较久,由于凌华坤的两次口供不一致,现在正说服一名目击证人作证,还原两车相撞的现场;而受伤的阿伯称,“如果不是他见义勇为,还要让他赔更多”;保险公司方面则称,理赔还要有待官方对事件的定性。
凌华坤目前最担心自己被起诉、被判刑;知名律师认为凌存在“过度勇为,致人死亡”的嫌疑;也有人大代表认为应为好人开脱,确立“好心人免责”的法律规则。
派出所所长:前后口供不一,目击者拒作证
解放派出所所长李荣新表示,已留意到羊城晚报报道,事件拖了四个月,时间确实长了一点。但案件本身很复杂,两个抢匪有一人已经死亡。死者有两个小孩,才一二岁,对方提出赔偿的诉求。此事是否牵涉到刑事责任,还是见义勇为可以有无限防卫权,这都值得商榷。吴川市政法委曾就此事开过协调会。
问题的关键在于,凌华坤是否“见义勇为过度”,是否存在过失杀人。李荣新表示,死者是怎么死的,两车在什么情况下相撞,这亟须界定。据介绍,当时有一个目击者看到两车相撞的场面,不过此人拒绝出来作证,警方现在继续做其工作。凌华坤对现场的描述,前后两次口供有所出入。凌的第一次口供是事发当晚在派出所录的口供,大致是说抢匪的摩托车撞了自己的小车。而次日在交警大队录口供时,凌华坤则称当时对面有车驶来,自己为了避让就冲上了绿化带,不知道谁撞谁。对于两次口供的出入,凌本人称:“第二次口供比较靠谱。案发当时很紧张,整个人都懵了,后来到派出所录口供已是凌晨,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什么。过了一个晚上,等到人冷静下来想,才能慢慢回忆当时的情景。”不过,他同时又表示,自己现在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然不是很清楚,“因为只是零点零几秒的反应”。
李荣新表示, 派出所方面理解凌华坤的心情,下一步就是加紧材料的核实工作。他建议吴川市公检法三个部门开联席会议,研究如何解决。
受伤阿伯:若非见义勇为,还要他赔更多
在事故中受伤的老伯姓何, 今年68岁,据他回忆:“晚上6 点多,我正在散步,车忽然就撞过来,伤了右胳膊。后来救护车把我送去了医院。”何伯的儿媳告诉记者,因为年纪大了,老人的胳膊现在还未完全康复,一直隐隐作痛,“一点活都干不了”。对于凌华坤的车子失控撞上何伯的原因,何伯表示自己当时并不知情,“后来才知道他是见义勇为。”
记者: “那你知不知道凌华坤因为见义勇为赔偿的事情已经很困难了? ”
何伯:“不知道,他不出钱谁出钱? ”
记者: “如果见义勇为基金能够帮他负担您的医药费,你还会找他追钱吗? ”
何伯:“不找他要,我还能去找谁?要不是因为他见义勇为,还要让他赔更多。”
何伯表示,目前凌华坤已支付了他2.1万元医疗费和1.5 万元后期营养费,便不再追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