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价”依然超高
药品招投标管理部门一直没有对药品中标价到底是如何制定的作出回应,也没有对中标价为什么比出厂价高出几十倍等公众非常关心的问题,给出合理的解释。
据了解,从2001年开始我国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为了遏制药品虚高定价,发改委也为每一种药品制定了最高零售价,要求医院零售价不得超过,被业内视为“天花板价”。然而,记者调查却发现,即使不少药品的中标价比出厂价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但是根据这样的中标价计算出来的医院零售价,依然低于发改委公布的最高零售价。
业内专家称,制定药品的最高零售价,目的是为了限制药价,防止药价虚高,但现实情况是,被称为“天花板价”的药品最高零售价与出厂价相比,定的更是高得离谱。以山东方明药业生产的2毫升20毫克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为例,出厂价为每支0.32元,最高零售价被定为35.9元。那么,“天花板价”又是如何制定的呢?记者多方联系价格主管部门,同样没有得到正面回应,成为继中标价之后的又一个巨大问号。
专家:政府应该放开管制
专家强调,只要医药公司、医院、医生、包括药品招投标管理部门等各个环节利益均沾的“潜规则”不改变,药品中标价就很难回归到合理范围。解决药价虚高,除了要整治药品招投标中的种种乱象,还应当对药品加成政策进行调整。
据了解,目前二甲以上的公立医院必须按照中标价采购药品,购进药品后再加成15%卖给患者。专家指出,药品加成政策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医院的合理利润和正常运营,但实施过程当中却往往造成医院偏爱高价药,一些治疗常见病的便宜且好用的药品却进不了医院的采购目录。
北京大学教授、新医改政策研究专家顾昕认为,应当尽快调整医院所售药品加价15%的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药价虚高,让患者受益。他举例说:“假如政府解除15%的管制,让医疗机构拥有自主权,可以到市场去挖掘便宜的进货渠道。”他说,政府放开管制,不管是患者、医保基金还是医院,都能受益。(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