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20日,在周口市医院太平间,妹妹李艳红看到哥哥李胜利的遗体。据当时周口警方的认定,哥哥系跳楼自杀。
当时的警方称,当天,李胜利因与人发生口角,被七一路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带进派出所,接受调查,随后,趁警察不备从四楼跳下,系自杀身亡。
在太平间,李艳红看见哥哥脸上的血迹已被擦去,裸露的四肢上布满淤痕,袜子也少了一只。“好好的人为啥去跳楼,死得冤。”她回忆说,“当时,警察四处放风说,俺小哥有精神病,这显然不对。”
从太平间出来,李艳红决定去上访。她希望,为死去的哥哥讨个公道。
经过一年的上访,李艳红和律师发现警方很多漏洞:比如,李胜利坠楼的角度几乎为零,而正常人跳楼一定会有弧度。还有目击者看见,李胜利被警察带走时,有人说“到所里弄死他。”
关键证人改变案情
2005年,时任周口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的王万春接手调查此案。
据王万春的一位同事回忆,当时,没想到会是今天的这个结果。最初认为,顶多就是警察把李胜利打得受不了,李愤然跳楼。
“查来查去,不是那么回事。”该同事说,“因为我们发现了一个具有决定性和颠覆性的证据。”这个颠覆性的证据来自一名叫董钊的证人。
“我们调取了在李胜利死亡当天,周口市110派给七一路派出所的出警记录,与派出所交给我们的记录对比后,发现少了一名叫董钊的报警人。”该同事回忆说,后来,他们找到了董钊。
历经四次询问,王万春从董钊那里获得一个曾被周口市公安局原局长称为“如属实,整个地球都将震动”的事实。
李胜利是被警察从派出所四楼扔下去的。董钊目击了李胜利生命的最后时刻。
当时,董钊还在上中学,因同学被打,警察将他们带到七一路派出所调查。在进入派出所三楼的一间办公室后,恰巧遇见四五个警察抬着昏迷不醒的李胜利往外走,当时李胜利满脸是血。随后,王海宇把董钊拽进一间办公室,没多久,就有警察大喊“有人跳楼了。”
据此证据,王万春还原了整个案件的真相:2004年,李胜利与当地法院书记员吕留生的姐姐发生口角。随后,吕邀请七一路派出所警员为其出气。
接下来,被带回派出所的李胜利遭六名警员殴打昏迷,疑似死亡。为掩盖真相,涉案警员冷飞、李立田经商议,将昏迷中的李胜利从四楼扔下,并伪造其坠楼身亡的案发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