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深圳应设置生存环境壁垒,让一些外来人口主动离开?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泰来昨日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通过大力度拆违行动,增加外来人口的居住成本,让他们“无地可住而不得不离开”。 截至去年10月底,深圳登记在册的非户籍人口达到1280万人。在肯定其贡献的同时,唐泰来在提案中表示,外来人口的犯罪数量和增长速度已经成为深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难点,成为大量社会问题的根源。 提案透露,近几年深圳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总数超过2万人,其中80%左右是外来人口所为,“外来人口犯罪比例在总体上保持高位徘徊”。“要限制外来人口犯罪,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控制外来人口总量。”提案强调采取措施让外来人员离开深圳,具体建议是设置生存环境壁垒,建立“外来人口间接过滤机制”。虽然这个机制不是强制性地为外来人口进入设定各种苛刻的标准或条件,但同样达到驱离人口的目的,“可以促使一些外来人口主动离开城市,寻找更适合自己生存、发展的地方。” 具体来说,除了在“衣、食、行”方面适当提高生活成本,让某些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外来人口自动离开城市外,主要可行的措施是在“住”这一环节上设置壁垒,具体就是对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进一步加强。提案称,许多外来人口盲目流入深圳,抱着“先住下来再说”的想法,而60多万栋的违章建筑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这种思潮。 此外,提案还提出通过经济结构转型、放宽户籍准入条件、完善外来人口积分入户政策等来调控人口结构。 提案与网文多处相似委员承认“太草率” 在“设置生存环境壁垒”的措施中,唐泰来的提案具体提到要加强对违建的拆除力度,指出:“违章建筑的泛滥导致外来人口在沪居住成本被超限度降低,许多外来人口盲目流入深圳”。“在沪”居住成本降低,为什么会导致外来人口流入深圳? 经记者搜索发现,这份提案和3年多前上海的一份论文有多处相似。这份名为《1997-2006外来人员犯罪情况分析及预防》的论文于2008年6月12日发表于上海法院网上,署名为“课题组成员:韩伟清、潘丙林、黄擘、凌莉、钱华、周波、黄红红、徐军、张悦,执笔:张悦”。 对比可见,唐泰来委员的提案中有关外来人口犯罪的四个总体特点和五大成因,以及提到“暂住证”等内容,基本与该论文一致,且多处仍保留“来沪”表述。粗略统计,在深圳这份10333字的提案中,和上海论文较为相似的部分约为3000多字。 昨日,南都记者电话联系到唐泰来。对方解释是政协搞错了,自己原来只准备作个发言稿,也根本没有按照提案的方式写。为何与网上论文多处相似?唐泰来表示,自己工作确实很忙,而政协人员催得紧,做个政协委员“啥事都不敢的话也不太好意思”;当时只剩下两天时间,就“参考了它的一些东西”,弄了一下交上去。 唐泰来介绍,写这个内容源于在办案中的一个发现:深圳的保安犯案的很多,维护治安效果却小。“后来具体数据等很多(方面)来不及调研,就是笼统地写了一般性现象的这种东西。”唐泰来坦承,自己的“提案”质量不是很好,“太草率了,不好意思,我要(到提案库)拿出来,自己仔细斟酌一下,弄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