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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官方认为红烧肉添加剂不违规,上海药监建议尽量少用

2012-5-4 11:26| 发布者: 秋山无痕| 查看: 110| 评论: 0|来自: 星岛环球网

摘要: 星岛环球网消息:针对一些餐馆用复合添加剂“肉宝王”给红烧肉增香,引发消费者对其安全性的担忧。南京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3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该市工商部门近日对媒体曝出的红烧肉添加剂“肉宝王”进行了 ...

星岛环球网消息:针对一些餐馆用复合添加剂“肉宝王”给红烧肉增香,引发消费者对其安全性的担忧。南京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3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该市工商部门近日对媒体曝出的红烧肉添加剂“肉宝王”进行了详查,产品检验报告表明,该添加剂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2640-2004)。

《东方早报》报道,对此,上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建议,餐饮单位在烹调红烧肉等食品时,应尽量少用或不用类似“肉宝王”的食品添加剂。

红烧肉添加剂并不违规

江苏媒体此前曝光南京市场上有商家出售一种名为“肉宝王”的红烧肉添加剂,这种添加剂在红烧肉中使用,会使肉味更香,让人越吃越上瘾。采购该添加剂的一位厨师称,用“肉宝王中王”做出来的红烧肉,自己是不会吃的。

记者5月1日采访南京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时,对方表示已展开对“肉宝王”的调查。昨日,南京市食安委公布了调查结果,“针对媒体曝建邺区长虹食品大市场销售‘肉宝王’食品添加剂,南京工商部门闻讯后赴长虹食品大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商品的索票索证、进货渠道及销货情况。经查,发现有一经营部销售‘肉宝王’的食品添加剂。其供货方和生产商均为山东省青岛市平度鑫盛达食品配料厂。检查人员在现场也核查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表明,该添加剂符合轻工行业标准(QB/T2640-2004)。市工商部门同时向生产许可证发证单位山东省质监局核实了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南京食安办表示。

据了解,“肉宝王”的主要成分包括味精、食用盐、甲基环戊烯醇酮、氨基酸、香料等,其中味精、食用盐、氨基酸、香料都是常见配料,公众较为陌生的是甲基环戊烯醇酮。相关资料显示,甲基环戊烯醇酮具有坚果香气,稀释时有枫槭甘草香气,常用做食品添加剂。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GB2760-2003)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

上海食安委副主任顾振华表示,“肉宝王”的配料并不违规,但从安全性和必要性看,应尽量少用或不用。

不应对添加剂过于敏感

继“肉宝王”后,南京近日又曝出,有批发商在出售一种名为“爆烤鸭香膏”的食品添加剂,这种添加剂不是在制作烤鸭的过程中使用的,而是直接涂抹在烤鸭的表皮上。媒体调查称,使用了这样的烤鸭添加剂,不管鸭子是死是活,是香是臭,都可以掩盖住原本的味道,使烤鸭更香。

接二连三的食品添加剂被公之于众,不少南京市民感慨,“不知道还有什么能吃的?”有网友表示,“就算添加剂本身符合规定,但毕竟是化学合成的,如果自己知道食物使用了这类添加剂,肯定不会去吃的。”

据了解,当前餐饮行业需要公示食品添加剂的只有火锅底料和饮料。国家食药监局去年8月31正式发布实施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此外,南京上月底公布的《南京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规定,熟食铺等食品现场制售从业人员应当在制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牌、名称、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

对于近期曝光几起食品事件,江苏省烹饪协会秘书长彭东生表示,现在消费者对于食品添加剂过于恐慌,各种食品添加剂一般是用于促进食物保鲜、美味的,对其使用有明确的国家标准,在标准之内使用是无可指责的。可能此前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的出现,让消费者感到防不胜防,但它们事实上并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非法添加剂,消费者没有必要因此一棒子打死所有食品添加剂。

“肉宝王”的主要成分包括味精、食用盐、甲基环戊烯醇酮、氨基酸、香料等,其中味精、食用盐、氨基酸、香料都是常见配料,公众较为陌生的是甲基环戊烯醇酮。相关资料显示,甲基环戊烯醇酮具有坚果香气,稀释时有枫槭甘草香气,常用做食品添加剂。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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