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深化公车治理成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日,中牟县由县纪委牵头、县国资局承办,采取“三公开”措施,公开拍卖了43辆超编公车,实现国资增值53.2%。 据悉,该县从有拍卖资质的5家拍卖公司中随机抽取了河南省拍卖行有限公司作为受委托方行使拍卖活动,并选取河南省中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拍卖车辆进行独立评估,评估后随即将标底密封,拍卖开始后在拍卖会现场当场启封。 另据了解,6月27日一天收齐了所有拍卖车辆,6月28日、29日进行了两天的车辆预展,由拍卖公司员工接受竞买人的咨询,共有40余名竞买人办理了竞买手续。 拍卖当天,竞买人共同全程参与,竞买过程全程录像并拍照,县纪委、县国资局全程监督,确保整个拍卖过程阳光透明。 经过多轮竞价,所有车辆全部成交,成交总金额39.11万元,增值率达53.2%。(本文来源:中原网-郑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