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博客实名制,再次说明中国互联网协会尽干“好事”。 中国互联网协会,本应是协调和促进互联网事业发展的,是规范行业自律发展的。 但我们在信息产业部领导下的中国互联网协会,自从产生之后,“好事”干的不少,甚至一度成为商业竞争的工具,为境外资本家做了不少好事。此次推博客实名制,更加引证了它又要干“好事”。 流氓软件,网民深恶痛绝,我们的产业部和协会却任其发展数年而无动。 如果按中国5000万网民,只1/3网民受害,每天造成1小时时间烦扰损失,每年造成社会直接损失就是5000万*1/3*1/8(每个工作日8个小时)*365(天)/12(个月)*1500元(月平均工资)=950亿元人民币,而实际数字肯定不止这些。 但至今未见信息产业部和其领导的互联网协会,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同时,却有暗自推动之嫌,不说该管不管,就是流氓大佬周某某,见早年文章都说信息产业部对其强烈支持,更有高级官员跳槽进驻该公司。还有信息产业部下属CNN**,也热衷此推广。正因为有这些官方的推动,才导致整个社会纷纷仿效,产生了这个每年造成中国网民损失近千亿的流氓“产业”,绝对具有中国特色! 有一种说法: 中国为什么卖淫嫖娼屡禁不止,甚至有渐趋合法化之势,是因为嫖娼的主要消费者不是普通百姓。 那谁是嫖娼的主要消费者呢? 有一说是民工,我想这是纯属胡说八道!民工哪有那么多钱消费那些,来支持这整个产业的发展,我看是看民工好欺负。我想如果民工是主要消费群体,早都会被禁止了,而不会屡禁不止。 还有一种说法,是政府部门的一些好色的腐败权利分子。老板买单,腐败分子消费。我倒觉得这种说法有一定合理性,性贿赂之说早已是媒体公开用词。 当然,这里只是说的主力消费人群,应该也有其他种类消费者,但有钱好色的富翁也许去包二奶了,应该知道政府大员包二奶已经被禁,选择其他舒解渠道也是必然,分析下来,政府部门的一些好色的腐败权利分子是主要消费者颇有几分道理。 如果你说这种说法不对,请你告诉我谁是主力消费人群,也请告诉我为什么卖淫嫖娼屡禁不止,为什么卖淫嫖娼从不提推实名制! 女性性工作者要培训,博客要实名,其实啥嫖娼更应该实名!这才是当务之急! 法治缺乏公信力,法治存在缺陷,才是民众不支持博客实名的主要原因,允许信息产业部实际推动流氓产业而无事,为何百姓只一个小小的匿名权就要剥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