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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星,你岂敢愚弄法律

2007-3-27 01:47| 发布者: chuichui| 查看: 208| 评论: 0

2006年10月19日,一位作家发现超星公司在没有与其签署任何使用协议的情况下,就在其所经营的网站上收录了他的作品,作者愤然欲将其告上法庭。

但是在调查取证中作者惊异的发现,原www.ssreader.com网站赫赫有名的运营者北京超星电子技术公司在工商登记信息中居然显示已经被吊销,而在信息产业部的ICP备案系统中,www.ssreader.com网站的运营者,竟然换成了一个叫“贾琼”的人,并于2006年4月在天津做了个人备案登记。

难道一个号称“全球最大的中文数字图书网”的超星已经不存在了?

但近一步的调查更让作者费解,目前已属于个人的www.ssreader.com网站中的所有模式和信息都与超星运营时没有任何变化,如阅读器的介绍、客服电话等信息还都仍然显示的是超星公司。既然网站已经不再是超星所经营,为什么公司信息却没有撤销?难道网站还是以前那个超星在经营?那么超星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作者在咨询律师后终于明白了这其中的“猫腻”:如果要追究一个公司网站的法律责任,可以通过工商系统查到此公司注册的所有相关信息,那侵权公司就是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必须承担应当承担的一切法律责任。但是将一个公司网站转移给个人来经营,则公司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全部转移给了个人,而原告方若想控告个人,就必须提供被告的联系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但即使是一家公司想要查到某个人的这些信息都很难,更何况是作为弱者的作者个人呢?于是,想起诉个人网站侵权,这几乎没有可能。“庙”没了,仅仅通过一个人名,这“和尚”如何能找的到? 作者的维权行动只得就此作罢。

很明显,超星这样做,其目的就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

由于大量侵权,官司应接不暇,超星已经不敢自己来运营公司网站了。为了逃避法律对其侵权的制裁,选择吊销公司,将网站转为个人运营,超星能想出了这么一个“解决”方法也真是煞费苦心。

超星这样做,的确是可以逃避法律对其大量侵权的制裁了,可是面对这种情况,一个“个人网站”如何来保护广大用户和作者的权益?如果出了问题,到底应该找这个已经被吊销的“超星公司”,还是那个不知在天南地北的“贾琼”呢?这是否是一个长期从事该行业的企业应该采取的态度?超星这种妄图愚弄法律,欺骗图书馆客户、作者和广大网民的行为,实在令人发指,并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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