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10日 中国青年报 工厂仍然存在,堆放整齐的砖块显示出工作的效率和有序,但已经不复当初的痕迹。去年,湖南省耒阳市的锡里砖厂发生的非法拘禁流浪汉用工的“5.13案件”曾轰动一时,目前,此案经起诉、一审开庭,仍在等待判决。 “5.13案件”在一些地区发生的“流浪汉包身工”案件中颇具代表性,暴露出这一群体特殊的生存状态,及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 尸体赤脚,光头,全身多处挫伤 耒阳市警方承认,这一事件的暴露有其偶然性。 2006年5月13日,耒阳市五里牌一处工地发现一具男尸。由于事发地为耒阳市金城华府房产工地附近,旁边就是耒阳市市委大楼,因而此事很快就被警方发现,并引起他们的高度重视。 “尸体赤脚,光头,头东脚西仰卧着,全身多处挫伤,可以断定死前遭受殴打。”耒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郑小军说,尸体衣衫褴褛,裤子被剪成短裤状,腰间系了根白色皮筋裤带,尸体旁边还有一个装有剩饭的碗。“这让我们意识到,死者可能是流浪汉、乞讨人员,并且从事某种工作。” 耒阳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以副局长雷仕林为组长的专案组。在调查中,两个自称是来工地销售砖块的骑着摩托车的人越过警戒线来看死者,这一反常举动引起警方的注意。 郑小军等人当场叫住两人查问,对方支支吾吾,称是山背后的耒阳市锡里砖厂销售人员。 因无证据,警方只好放人,但暗中开展了调查。走访的民警很快就发现砖厂的民工大多系着和死者一样的白色皮筋裤带,身着短至膝盖的工作裤。砖厂里大量精神不正常或者痴呆的外来民工也进入警方视线。 专案组民警立即传讯砖厂管理人员罗政,罗拒不承认认识死者。15日,警方对砖厂老板翁秀清、翁梅龙、陈品官及该厂四川民工等进行讯问。 四川民工曾梦、王川元的交待让民警打开了突破口,通过反复取证调查,警方终于掌握了砖厂承包者翁秀清与翁秀雄(绰号“胖子”,在逃)等在耒阳蓝天市场抓来流浪者,并强迫其劳动,进行殴打致死后丢弃于野的过程。 专案组进一步调查发现,砖厂的19名民工,都是来自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一个名叫曾令全的“总包工头”处。除监工罗政(曾令全的妹夫)外,其余18人都是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乞丐收养所”(又名四川省渠县残疾人自强队)里收养的乞丐,且大都在精神和智力方面有问题。 翁秀清和渠县的曾令全签订用工合同,曾的妹夫罗政在厂里管理这帮四川流浪人员。翁秀清发给工人的工钱由罗政邮政汇款支付给曾令全。 由此,一个收集并控制众多流浪汉做工的黑网络据点暴露于阳光下。 地狱式管理 锡里砖厂位于耒阳市委办公楼后山的一处山凹,地形隐蔽,四周环山。砖厂里一派热火朝天的生产景象,而一群衣衫褴褛的外地工人,有“疯”有“傻”,在监工的皮鞭和喝斥下不停劳动,而厂方仅以稀饭和馒头让他们充饥。 翁秀清,福建福清人,砖厂大股东,负责全盘管理。罗政为耒阳砖厂的监工,同时负责后勤,另外还有两名工人负责看守,余下16人都是做工的。 翁秀清供称,他与四川渠县曾令全签有用工合同,人员来自当地民政局收养所的“残疾人自强队”。他认为,自己的用工是合法的。 警方的调查显示,在锡里砖厂的工人分两类。一类来自四川曾令全的残疾人自强队;一类来自云南的健全工人,共20人,由翁梅龙管理。两者的待遇相差甚远。后者因为是健全人,很少挨打,工资也按时发放。 而18名来自四川的流浪汉和精神不正常、痴呆的人则每天在皮鞭下度日,经常吃不饱肚子,连姓名都由老板随意指定。 翁秀清在与曾令全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流浪人员的工资大多为每月900元。但19个人的1.1万多元工资,全部由罗政领去,再汇给曾令全。现已拘押在耒阳市看守所的罗政承认,这也是事前双方约定的条件。 在这个家族砖厂中,每个人的分工非常明确,老板翁秀清负责全盘和销售,其妻翁金英负责财务,弟弟翁秀雄、翁梅龙、亲戚严发祥负责安全与生产,外来者罗政专门管理四川渠县流浪人员。 由于流浪人员有先天缺陷,工作效率和质量常常让管理者头痛。厂方对应的管理办法则是:捆绑,用铁棍、竹片和机器皮带抽打,甚至是电击。砖厂机房里专门安装了插座和电线,对不听话不做事的人,就捆起来,通过一种减压的装置电击。 来自四川仪陇县23岁的工人付海说,管事罗政要干什么就得干什么,否则就饱以拳脚。同样来自四川的工人王川元说,只要工作没做好或者做不动了,管理者就会拳脚相加。并且,习惯性的每天晚上睡觉前,他们都要遭受一次毒打。方式除了用三角皮带抽,还有电击。有时,甚至不给饭吃。 警方的调查记录表明,对这些“工人”的殴打并非完全出于用工的需要。有时,管理者为宣泄情绪,也会采用此类方法。 来自渠县的工人罗小平称,罗政经常电击他,以致手都被烧臭了。无论工作与否,老板和其他管理者经常殴打他们,甚至命令部分工人随意攻击其他流浪者。 除了殴打,威胁成为砖厂管理的常用手段。有一次,付海被打急了,扬言报案。罗政则诈称,“告上去,公安局也会支持我的”。 事发的5月13日下午,罗政被专案组民警传唤。砖厂负责人随即召开工人会议,称如果谁对公安讲了这件事就将谁活埋。 靠着暴力与威胁维系的统治堡垒抵不过警方的热饭和温情。破案那天,30多名工人吃完公安局专门安排的盒饭后坐在刑侦大队的地上大哭,纷纷控诉工厂的暴行,场面令人动容。之后,参与办案的许多民警自发捐款,安排将这些人送回各自家乡。 然而,“5·13案件”死者的姓名和出生地仍然是个谜。公安机关曾登报寻找其家属,但没有任何回应,骨灰存放在殡仪馆至今也没人认领。 不到1天,流浪汉被多人多次毒打致死 工厂多数管理者供述,因对流浪人员的劳动成效不满意,翁秀清决定自己模仿曾令全的方式“招工”。 2006年5月11日晚,翁秀雄、翁梅龙叫上四川民工彭国强、付海一起,驾驶砖厂拖砖的卡车从耒阳蓝天菜市场里抓住一名流浪汉(即死者)并带回砖厂。当晚10时许,他们又在蓝天市场花坛旁逮到一名流浪汉,也带了回来。 两名流浪汉被关在砖厂山下一间工房内,翁秀雄叫彭国强强行给他们剃成光头,然后带他们到罗政管理的四川民工宿舍洗澡。 途中,因为天黑,流浪汉不肯走,付海扯住其衣领,打了他一耳光。陈品官从地上捡起竹片抽打流浪汉,翁秀雄踢了他一脚,并将其强行送到了工人曾梦所在地方洗澡。 翁秀雄安排两名流浪汉和曾梦等人一起睡,但两人不停地说话,影响了别人。曾梦便起床用脚踢他们,并拿皮鞭抽打。打完后,又叫王川元继续打,最后将两人锁在砖厂的旧机房内。 5月12日上午,翁秀雄安排这两名流浪汉同四川民工一起拖泥巴,由翁秀清监工。两名流浪汉依旧很不听话,结果,他们不断遭到翁秀清的抽打。 一名流浪汉终于被激怒,抓起一把锄头反抗。翁秀清立刻命令“傻子”工人罗小平、黑牛、陈世民、余小欧,把其按倒在地殴打。 中午,翁秀清发现,不愿干活的这名流浪汉胃口却很好。晚上6时许,翁秀雄、翁梅龙命令余小欧、徐文强、王川元把他再次拖到新机房里打。众多工人被管理者胁迫参与,木棍加皮带与电击轮番上演。直打到流浪汉完全顺从——“不能动也不能喊了”。 晚上9时许,翁秀雄与翁梅龙、“黑牛”3人将这名流浪汉的尸体丢弃在耒阳市委后山的一块坪里后便回厂休息了。 厂方称,在警察前来调查时,他们已将另外一个抓来的流浪汉放走,后此人下落不明。对此,郑小军等深为怀疑,但苦无证据。“我们曾发协查通报到四川渠县,但曾令全早已不在当地”。 砖厂老板家属称,警方办案干扰了他们的“慈善事业”。 令警方意外的是,翁秀清等人亲属在案发后居然到检察院控告警方,理由是:他们的用工得到了政府的许可和表彰。警方的调查办案干扰和破坏了他们的“慈善事业”。 2007年3月28日,在耒阳市看守所里,罗政仍然坚持上述理由。 他说,曾令全收养残疾人做工已经有10年左右。曾以前是养猪户,缺人手,看到街上的残疾人,就带回家给他饭吃,让这些人帮忙养猪。 慢慢收留的残疾人越来越多,曾也尝到甜头,便开始了“向外输出残疾人务工”的业务。他跟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以此对工人们进行管理。 因为曾令全在外面善于交往,又乐于结交社会上的各种人,整合了一些资源后,他顺利组建了“渠县残疾人自强队”,专门将残疾人输送到一些砖场和煤窑里,“基本是那些不要动脑子的工作岗位”。 罗政还称,因为曾和民政部门关系好,民政部门委托其收留街上一些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流浪汉,“他们觉得放在城市里碍眼,允许我们带走”。 曾令全把这些人带到他村子的一个大房子里进行用工培训——要他们干农活,搞搬运。“这些在当地引起了很大反响。”罗政表示,曾令全收留了至少数百名残疾人,这些人在许多地方的工厂干活。 罗的说法得到了曾家人的证实。但他们指出,曾已很长时间没有在当地出现,也无电话联系。 而付海说,他最初在四川渠县靠收废品挣钱。2005年的一天,他被曾令全逮去。曾说,他经过中残联批准有权收流浪者。“我的身份证和卖废品的1900多元也被他收走了”。 之后,付海被强迫搞了一个多月基建,接着又被送到东莞、深圳搞建筑。在东莞和深圳做了两个多月后,他被曾令全送到了耒阳锡里砖厂,在此工作了1年多。 3月29日,渠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没有渠县乞丐收养所(渠县残疾人自强队)的注册登记,他们只有一个“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是官办性质的。该县目前没有任何民间的乞丐和残疾人救助组织来此登记过,他们也不认识“曾令全”这个人。 多年来,众多流浪者在大小城市中乞讨、谋生时,其特殊的存在方式和人员结构常常让城市居民感到不便,由此引发的安全、卫生和形象问题,或多或少让地方政府头痛。记者在百度网搜集到相关的新闻报道多达3万多字,而类似耒阳尸案的命案在全国范围内已发生多起。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类似于四川省曾令全那样专门以招募、拐带流浪汉为职业的网络。 中央电视台记者暗访发现的郑州市周景涣犯罪团伙,其中一年流转“出售”的流浪汉包身工多达千人。其租用3年的两层住房成了发包流浪人员的中转站。 周景涣承认,每送一个人给她,人贩子都可以从她这里拿到130元劳务提成。但她每送出一个可赚170元,一年收入在17万元以上。由此构成了一个庞大的“营销网络”。 在经她贩卖的流浪汉包身工中,智力有问题的占30%,他们不仅处境悲惨,甚至连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都得不到保障。 而人贩子周景涣的儿子竟然是郑州市的一名执业律师,该律师不仅知道他母亲的所作所为,而且替他母亲草拟了用来遮人耳目的劳务合同,在这些所谓的合同中,几乎所有条款都对用工方有利。 耒阳市公安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推测,目前,虽然在耒阳的这些流浪汉包身工已获解救,但这只暴露出这个强迫流浪汉用工网络的冰山一角。他认为,“这种事情的暴露具有一定偶然性,如果工厂办在山里,是很难被及时发现的”。 专家态度 人贩子就是在钻劳动监管漏洞 如何维护流浪者的合法权益,无论政府还是民间,都在积极尝试。相关人士谏言,劳动部门应参与救助管理:对流浪者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可以予以短期的培训,再介绍工作。对为数不少的老年人、残疾人,有关部门应该为其落实相应的政策,如办理养老保险、送养老院或福利工厂等。 然而,令社会各界堪忧的是,目前在如何区分界定流浪人员的性质、用工的途径、推行的薪酬及救助管理方式等方面,仍然没有政策和法律层面的规定。 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秋林认为,按照现行的国家救助管理规定,对于流浪人员采取的必须是自愿救助的原则。“但如果流浪者不愿接受,又该如何操作?对于数以万计的流浪人员,该如何甄别和选择?” 他举例,山东省利津县皂二村的李俊民从1997年起先后把近千名流浪汉“捡”回家,管吃管住,而流浪汉们则为李的废品收购站“打工”。这些流浪汉大多患有精神疾病,尽管收购站也常常入不敷出,但李的做法还是引起了不少的争议,不少人称他是在“赚疯子的钱”。 罗秋林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危重及精神病流浪者,必须先送定点医院或精神病医院治疗,然后再由民政部门提供救助。事实上,仅靠政府几个部门的力量根本无法做到。而民间的“用工”之举,其合法性没有基础,操作方向则更依赖个人的道德观念,其脆弱性可想而知。 “事实上,众多流浪者被强逼打工也暴露出劳动监管的薄弱环节。诸如曾令全、周景涣之类的人贩子就是钻了这样的漏洞。”罗秋林说。 “在城市里还好调查,农村和山区基本上没法管理。”曾办理“小顺”一案的昆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和玉在案发后表示,将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取缔“黑砖厂”,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案件。 而耒阳市一参与办案的政法干部则指出,鉴于曾令全之流多采取在农村办砖厂等方式非法逼迫流浪者做工,为维护流浪者的权益,应该由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调查。同时,应考虑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诱拐或以逼迫等方式要求流浪人员务工的,考虑或者确定以“拐卖人口”、“非法拘禁”等罪责予以刑事处罚,严惩犯罪分子。 云南曾发生类似案件 在耒阳流浪汉惨死砖厂的7个月前,云南省昆明市的一名流浪汉被同样地非法拘禁用工,并被殴打致死,抛弃在正在建筑中的昆明市检察院职工宿舍工地上。 据当地媒体报道,在当地公家村砖厂务工的袁姓工头和两名帮凶承认,被打死的小工身份不明,是他们在昆明市大石坝街上“找”来的。这名小工到砖厂后,因智障头脑不灵活,天天都遭到殴打,案发当天“他一共被打了5次”。 法医的鉴定表明,这名小工身上有6根肋骨被打断,系被钝性暴力作用致脾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工头袁某交待,他手下共有十七八名小工,像这样从街上找来、精神不正常的小工共有三四名,这些人的工资每个月仅有几十元。 据当地人透露:现在这些不规范的砖厂已经找到了一个抓小工的办法——每天晚上,大小工头们开着车到昆明城区的高架桥、立交桥等地方去绕圈,只要看见有流浪汉、聋哑人等,就强行将他们拉上车带到工厂强迫做工。这些工人做工一般是白做,不给工钱,他们有时连最基本的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 去年4月的一天,小顺(化名)在昆明龙头街干完活儿后正在路上走,突然,一辆红色面包车在他前面停下,将他拉了进去。随后他被带到了昆明城边一个砖厂里干苦力活儿。 小顺称,在砖厂干活的人,绝大部分是流浪汉,少部分是打工仔。在砖厂,所有工友都被打手控制着:不准随便说话,不准随便走动,不准离开砖厂。他们每天要工作14个小时。砖厂工头不给他们发工资,只保证他们能吃个半饱。在简易的房子里,地上铺上砖,砖上铺上干稻草,就是他们的“床”。他们吃的也很差,油荤很少,经常吃水煮白菜,饭里还经常能看到臭虫,而且只能喝废油桶里的脏水。 他们的工作极为辛苦。许多工人手磨烂了还得照常干活,稍慢点就会遭到殴打。砖厂里的工头王某心狠手辣,每天以打骂工人为乐,还常常叫智障人宋某踩在小工们的肚子上跳,很多人因此肋骨断裂。 小顺还亲眼目睹了两名工友被折磨死的经过。后经警方鉴定,一人系胸部、颈部遭受外力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另一名绰号叫“太极老倌”的,则是胸部双侧多根肋骨骨折,在遭受外力损伤后终致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尸体被丢弃在320国道东侧的麦地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