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收到新网发给本站管理信箱的一封《停止侵权通知函》 停止侵权通知函
站长网(www.admin5.com)负责人: 你好! 2007年5月16日,贵网站发布了一篇针对我公司的文章,标题为:新网域名注册商霸权的“地方保护”;文章来源为:小新;文章所在网页地址:/html/3/4/20070516/43387.html。经我公司核实,该文章所述内容严重失实,多处使用对我公司商誉有贬损的词语。发布该文章的行为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目前已有多个网站转载该文章,给我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还在不断扩大之中。 为了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消除发布该文章给我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进而可以顺利解除此事,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是经合法设立、有效存续,我公司所提供的域名注册服务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经过多年目前的市场运作,我公司已经成为域名注册领域的领头企业,获得了广大用户的高度评价。 二、贵网站相关文章的内容与客观事实出入非常大,比如“1000的过户费用”等;很多用语造成了对我公司商誉的贬损,如“霸权”、“贪得无厌”等。文章中的多处评论性言论明显是发泄一己之私愤,而不忠实与客观事实。该文章对我公司的侵犯是显而易见的。
三、贵网站对于该文章的内容没有认真地审核,也没有向我公司核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贵网站的做法显属错误,应该对该文章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的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为了减低我公司所受损失,以最便捷地方式解决此事,我公司现向贵网站明确以下三点要求: 1、请贵网站在接到我公司通知后,立即停止发布、转发该文章,包括不再向其他网站提供该文章。 2、请贵网站在接到我公司通知后,书面告之该文章作者的个人资料,便于我公司进一步调查文章作者的情况。 3、请贵网站今后遇有类似针对我公司的文章时,及时联系我公司以核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避免发生类似的事件。 我公司愿意与包括贵网站在内的网络媒体保持良好的关系,并希望藉此问题解决之机与贵网站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但如果我公司的上述合理要求不能得到实现,我公司必将采取法律手段,包括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顺祝商祺!
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7年 5 月 18 日
本站特回复如下: 1、本站不会对任何公司,任何个人(违法情况除外)提供本站会员信息,个人资料。 所以新网的第2点要求,我们是不可能也无法答应的。 2、我们在对该文章进行审核的时候,专门为此到新网的域名管理后台查看相关内容,确定该篇文章没有夸大其辞,而是据理力争,同时抓图为证。
3、贵公司自称作为国内最大的域名注册商之一, 却不能正视自己的问题,而闪烁其词的做所谓的“停止侵权”。站长网深知这样的过户费用和过户制度,将严重影响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作为一个草根的媒介平台。我们有理由也有权利不删除此文章。 4、若贵公司取消不合理的600元变更手续费以及1000元的域名过户费用,精简过户和转出手续,真正的方便大众。相信贵公司的客户将拍手称快,我们自然也会将类似这样的文章扔到垃圾桶。并同时会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布新网的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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