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7月5日报道京籍生源报考外地大学不能享受本市孩子大病医保政策,但具有本市户口的中小学生在外地就读则可享受大病医保待遇。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蒋纪元和社保中心副主任袁建设做客城市管理广播《城市零距离》,解读即将在9月1日实施的孩子大病医保政策。
在外地中小学京籍孩子可参保 针对北京孩子在外地上学的情况,社保中心副主任袁建设表示,京籍生源报考外地大学,将不能享受本市的大病医保政策,“现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全国性的,我想外地的一些城市也会建立这项制度,到那边也会有这些保障。” 而北京的孩子在外地上中小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蒋纪元介绍说,“只要是16岁以下”,也可享受本市大病医保,可在当地看完病拿单据回来报销。 凭“分割单”商保医保重复报 商业保险和大病医保报销时都需要提供原始发票等单据。针对这种情况,袁建设明确表示,大病医保报销时必须以原始处方、发票来结算,而不能用复印件,“有些商业机构也是认可社保部门开具分割单的”,因此,上了两份保险的参保者可以享受重复报销。 蒋纪元则表示,可以用“商业保险搞一些门诊、小病的报销,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 孩子住院看大病必须持“绿本” 据袁建设透露,孩子的医保手册有可能是绿色的,孩子住院和看大病时需要出示“绿本”实名就医,一般门诊则不需带手册。大病医保覆盖的这五种门诊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晨报提醒 ●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期限同时也是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时间,学生是7月1日到9月30日,散居婴幼儿是6月1日到8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交登记表:学生或学生家长在暑假前,将已签字并粘贴好照片(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的《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和一张照片(用于贴医疗保险手册)交给学校,学校收齐后进行相关信息录入登记。托幼机构与街道社保所参照上述要求具体规定参保人员报表与交照片的时限。 ●交款方式:自2007年9月5日起,各区县社保中心正式接收由学校与托幼机构及街道社保所报送的有关参保与缴费的电子及纸介信息,并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进行相应的业务处理。对在街道社保所参保并采取委托银行扣款方式的,2007年9月11日委托相关银行集中扣缴。 ●咨询信息:为方便参保人员选择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北京市劳动保障网(www.bjld.gov.cn)和北京市教委网(www.bjedu.gov.cn)将全文公布定点医疗机构名称与地址。另外,有关医疗保险登记与缴费、信息变更等专用表格可从两个网站上进行下载。北京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也将提供上述信息查询服务。 可自愿选择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名单 (一)原北京知青子女 (二)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 (四)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 (五)本市引进人才子女、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六)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 作者:姜葳(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