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吕乐相比,在七十年代尾,曾任警队政治部及毒品调查科的侦缉探长刘振斯,名气及职级上与吕乐有很大距离,但从时间上来看,他是香港最后一个华探长,自此以后便取消了该职位。 虽然是最后一个,但刘振斯回港成功反击廉署,并令廉署撤销指控却是华探中第一人。刘振斯说:“逃亡台湾这么多年,我特地挑选1997年7月1日回港,成班华探,连吕乐都劝我不要这么做,不过他又希望我成功甩掉罪名,还好最后结果没有令他失望。” 廉政公署在1997年12月最终因证据不足,不再对他提出检控。 刘振斯1981年6月被廉署调查而避走台湾,警队也撤销其华探长一职,故他常认为是廉署配合港英政府的政治手段来整治华探长,并想除之而后快。他说:“我由始至终未怕过廉署,他们好多人都是由政治部调过去,我熟悉他们的手法。” 例如刘振斯自称并不怕廉署的盘问手法,他说,“他们非常时兴突然间大力拍桌大声喝你,等你心理脆弱时不小心就露出破绽。我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等三个人(盘问员)无防范时就大力踢吓他,话就话踩,其实是自己想壮胆不输气势。” 回首六、七十年代,可算香港乌烟瘴气的年代,贪污问题在公共服务机构中十分严重,如救护人员在接送病人往医院前,向病人索取茶钱,消防员开水喉救火要收开喉费,病人要打赏医院的亚婶,才可取得开水或便盆。就是连轮候公屋,申请入学或各种公共服务,也要贿赂有关官员。而贪污风气在警队中更为严重。受贿的警务人员更包庇黄、赌、毒等各种非法罪行,社会治安、秩序受到严重的威胁。市民虽饱受贪污的祸害,却敢怒而不敢言。 刘振斯直言:“如果可以重来,我宁愿学人家从商,不要因为逃跑而搞的老婆都要离婚,台湾搞地产又搞到一无所有……”刘到台湾后,辗转回到深圳发展,因开采石矿供应大亚湾核电厂建筑所需而发迹起来,虽然石矿场已关闭,但他在深圳仍拥有别墅物业、电动马达厂和卡拉OK等。 刘振斯说:“ 当时我们一批伙记到油麻地果栏调查白粉档,同时间原来老廉又有伙记到场拍摄那个白粉档的派片情况,其后老廉就想利用该录影带,拘捕我们过百名警队伙记 。” 据他所说 ,就是这百几名警员挑起其他警员向廉署发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