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摆乌龙”害苦16个香港家庭。事缘一名中港货柜车司机早前在深圳撞伤人后逃去,伤者家属控告该车登记的大陆公司索赔获胜,法院以没付赔偿,查封该公司财产,但疑误查封车主的香港运输公司及司机所属的16辆中港货柜车,令这16名司机被禁止跨境运货。
《星岛日报》消息,深圳法院在一宗中港货柜车司机撞伤人案中疑“摆乌龙”,错误执行查封车主为香港运输公司及司机的货柜车,16名中港司机近日得知驾车过关即会被扣车,都不敢驾车北上,他们还被禁止替其他中港货运公司运货。 2004年6月2日,一名姓何中港货柜车司机驾车途经深圳布吉,撞伤3名途人,由于该车所购保险最高只赔偿20万元,不足支付三名伤者医疗费,何某疑担心背起巨额赔偿,突然“人间蒸发”,伤者于是控告何及该车辆在大陆所登记的“牌头公司”——广东金X岸货运公司。 深圳龙岗区法院2006年6月判金X岸赔偿70多万元予伤者,但该公司事后未支付,法院遂查封该公司财产。据悉,车主为香港多家运输公司及香港司机的16辆货柜车,因车辆“挂靠”金X岸在大陆行驶,日前被法院认为属金X岸财产而予查封。 车主及司机16日收到广东省公安厅消息,倘有关车辆过关会立刻予以查扣,令众司机不敢驾车过关。此外,由于16名司机的证件与有关车辆“捆绑”,意味他们不能替其他中港运输公司运货。对于无辜遭“扣牌”,司机均表无奈,有司机声称是家庭经济支柱,一两个月内将用尽积蓄,全家随时三餐不继。全港司机大联盟副主席姚贵16日到深圳了解事件,并已约见立法会议员刘健仪,要求向中联办反映,令法院纠正错误,若事件没法解决,不排除发起抗议行动。深圳龙岗区法院一名职员则称不知此事,拒绝响应。 据悉,穿梭中港货柜车须“挂靠”大陆获认可注册的“牌头公司”,司机的《来往香港汽车进出境签证簿》等,会写上有关“牌头公司”资料,但当中并无登记香港运输署数据显示的车主名字。知情者称,法院可能对有关运作并不了解而作出乌龙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