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金融危机等叠加因素影响,广东境内欠薪逃匿行为正处在高发期。广东省因欠薪逃匿引发的30人以上群体性突发事件333宗,比2007年同比增长81%。这是全国政协社法委“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职工权益影响情况”专题调研组20日在广东了解到的。 “尤其是2008年10月到2009年2月,共发生因企业倒闭、经营者欠薪逃匿引发的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298宗,涉及劳动者近4万人,欠薪金额约1.38亿元。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杨红山介绍说。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也进入了欠薪逃匿的名单。上市公司合俊集团在东莞两家工厂共有职工6500人,去年10月突然宣布倒闭,负责人失踪,政府共垫付工资2400万元。”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林锡明补充到。 一些地方处理欠薪逃匿采取了“企业欠薪,政府买单”的方式。“政府的钱是纳税人的钱,应该为公共利益服务,怎么能用于为个别企业买单呢?”有委员质疑。“这个现象,没道理,没办法。”杨红山表示,广东省正在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欠薪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企业欠薪,政府买单”问题,同时加大维护劳动者权益力度。 “包工头欠薪逃匿的问题是可以预防的。”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分党组书记贾艳敏委员建议,“改变常规的把工钱给包工头,由包工头发放的方式。开工前,包工头必须给每个工人办好银行卡,开工后包工头只负责确定每个工人的工资数,由项目方直接把工资打到工人的卡上。”贾艳敏表示,一些央企已经采用了类似的方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对企业主逃匿的怎么办?调研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副部长张天文介绍说,“有调查显示,发生企业主外逃的有八成是租赁场地进行生产作业的企业。”据悉,针对这种局面,广东省出台相关意见,规定试行场地出租方向承租企业收取租赁或欠薪保证金的方式,筹集垫付资金,设立欠薪垫付专项应急资金。发生经营者欠薪逃匿,由出租方在收取的保证金范围内先行垫付;没有出租方或超出保证金范围的部分,由专项应急资金垫付。 “垫付是亡羊补牢,虽然不可缺少,但是补牢不能只待亡羊后。”委员们建议,关键是要建立欠薪逃匿防范机制,加强日常监控工作。对易发欠薪事件行业的企业,以及曾经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列入欠薪监控的企业,进行跟踪调查、重点检查,及时预警,防止发生欠薪逃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