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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VS媒体:演戏演得很逼真

2009-5-2 15:45| 发布者: 上山下乡| 查看: 114| 评论: 0

今天我确实喝了酒开车,做错事了……做错事我承认错误,你知道吗,做错了我就承认———我要做深圳人的模范,让大家都知道,做错了就是错了!———李某丰

昨天上午10点,耀眼的阳光下,李某丰显得格外憔悴。

12个小时前,他疑因醉酒驾驶肇事,擦碰一辆出租车后逃逸,直到撞上路边台阶才停车。10个小时前,他生龙活虎。目击者称其宣扬自己“人大代表”的身份,在事故现场和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先后数次拳打交警;并对记者追殴、泼水,口吐狂言秽语。

如今,他称自己彻夜未眠,作为福田区人大代表和市知识产权局副处级干部,他自责“对不起人民”、“愧对这个称号”。

  凌晨大闹急诊科

“有人大代表在打交警!”

接到报料后,记者昨天0点30分左右赶到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还没下车,就看见抢救室外有一名男子在对交警挥舞拳头,随后抬脚要踢,被交警躲开。

“用力啊?再使点劲啊!”男子穿黑色T恤、休闲裤和黑布鞋,坐在抢救室外长椅上摇头晃脑,嘴中不断重复这些语句,挑衅按住他双手的交警。见交警不为所动,他又突然聚拢双手试图挣脱,并高喊“你们放开我啊”,同时破口大骂。

“最烦这些蛮不讲理的人,一定要曝光他!”一位当时在医院就诊的患者说,男子晚上11点左右刚送来时,一度叫嚣自己是人大代表,并拳打脚踢交警。

0点40分左右,男子略微平静。见记者手持数码摄像机在拍摄,他双眼盯住记者说,“你拍我?我是公民,你没有权力拍我,你过来!”记者未答应,他猛地起身冲来,记者向后躲避,他一拳砸在记者右后脑勺上。交警见状赶忙再将他制服。此后,男子声称口渴,交警拿给他一瓶矿泉水。他喝了一口后,猛地洒向摄影记者。

交警登记信息显示,男子名叫李某丰,今年46岁。

福田交警大队翁警官介绍说,“他在滨河路车公庙路段擦碰了一辆的士,撞得很轻,但他逃逸了,一直冲到几百米外的台阶上才停住。我是到这个第二现场去的,同去的四五个小伙都被他打了,好不容易才把他从小车里搞出来,带到医院来做血液检查。到了这儿,又打了我们好几个兄弟,抽血的时候费了好大劲才摁住他,把我手都扭伤了!”

医院工作人员也称,男子极不配合,没有交警的协助,根本无法完成抽血。

朋友称他不是人大代表

凌晨1点左右,李某丰略清醒、安静了些,他向记者表示,自己确实喝了一点酒,但绝对没醉,并承认自己是人大代表,却拒绝透露自己的具体职务、身份。

1点40分,朋友李某得知李某丰酒后失态的消息后赶来,凌晨2点时开车将其带走。李某称,朋友喝醉了,实在失态,先带他走,等白天再去交警处领回已扣押的车辆。他称李某丰“不是人大代表,只是个律师”。

但据记者调查,福田区人大常务委员会网站上有一份2007年1月25日发布的该区第五届人大代表名单,园岭街道办的22位代表排在第一栏,第8个名字正是李某丰。

会不会是同名同姓呢?

记者从网上搜索到的资料显示:2005年6月16日,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发文,宣布重新聘任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决定,市知识产权局科长李某丰的名字赫然在列。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挂有一篇2006年的稿件,已升格为版权处副处长的李某丰与当时的局领导一同接听了市民热线。

昨天上午10点,记者来到市知识产权局所在的振兴路建艺大厦,试图核实其身份,恰逢李某丰夫妇从楼里走出。李某丰承认,局里调整架构后,自己目前在内设的交流推广处任职,是副处级干部。但他强调,凌晨之事系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

据了解,交警取回血样后,目前仍在进行分析,需一周左右的时间才能确定其血液指标,以决定采取下一步措施。

  忏悔

“我愧对这个称号”

昨天与记者交谈中,李某丰数十次紧握记者的手,承诺“改过自新”。“如果昨天晚上有任何冒犯的话,实在对不住了”,李某丰说自己清醒后一直在反省,知道自己做了错事,连去跳楼的心都有了。

李某丰急于表白,“我是个守法的人,平时从来没做过违法的事,车开来单位,一周都用不了一次;就算走高速路,也从没开过90(公里/小时)以上的,特别小心。昨天根本没想到会喝酒,如果知道,绝对不会开车过去。”

他对撞车、逃逸、打人都没有什么印象了,“自己说了什么都不知道”,大多是从朋友嘴里才零散得知。确认了自己福田区人大代表的身份后,他沮丧地说,“我对不起人民,我愧对这个称号。”

“不管交警有怎么样的处理,我都能接受,都服从,这次我确实是错了”,李某丰说,“对发生的所有一切,我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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