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5月31日报道 没领全工资,18岁的陈某竟从警匪片中得到启发,用蚊香盒加手机充电器做出“炸弹”敲诈老板。不过5小时后他就落入法网。 5月4日中午,九龙坡区白市驿某纸厂老板李某神色慌张地跑到白市驿派出所报案,“有人在我厂里放了炸弹!” 李某称,5月1日,他收到一条短信,称有人在厂里藏了炸弹,要求打6万元现金到指定账户。他认为是恐吓,未理睬,可到了3日,他不但收到内容相同的短信,而且还接到厂里工人陈某哥哥打来的电话。 “我弟弟在你厂里被人绑架了,你要负责,我已给绑匪汇款5万元,你还要汇5万元,对方说不然就引爆你厂里的炸弹,我弟弟也跑不脱。”陈某的哥哥说。李某到工厂找陈某,陈某不在,电话也打不通。担心出事,李某报警。 接警后,民警迅速将该厂所有人疏散,40多位民警小心翼翼地搜查,在存放纸张的车间,发现一个布满引线的“炸弹”。“炸弹”看上去制作精良,集成电路板、引线应有尽有。 排爆专家一步步地靠过去,轻轻地用手触摸到炸弹。排爆专家翻开“炸弹”盒子,奇怪的是外壳竟是蚊香盒,仔细一看,里面的元件也只是手机充电器。 “炸弹”排除后,民警经侦查,认为放“炸弹”的可能是陈某本人。当日下午6时,民警设计在工厂门口将陈某抓获。 陈某是开县人,据他交代,他今年3月开始在李某的工厂打工,工作一个月后工资未领全。4月下旬的一天,他闲来无事租来一部警匪片观看,里面的一出场景让他茅塞顿开:一位国外的富翁得罪了人,对方为了报复,将他儿子绑架,并将炸弹放在富翁的工地上,敲诈了钱财。 “我何不弄个炸弹?”陈某买来电池充电器、胶布等物品,装在一个蚊香盒里,模仿成警匪片中炸弹的形状,悄悄放在车间纸堆里,然后电话对李某实施敲诈。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黄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