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游击活动”的决议(1907年4-5月) (《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1分册,130-131页、156-158页)有以下几条: 1.由于沙皇制度的残暴政策,无产阶级中有部分人表现出以 “游击活动”形式进行斗争的倾向,几个人或集体发动袭击,杀害政府的代理人和资产阶级代表。 2.在此基础上,剥夺国家财产和私有财产的时间和规模在扩大,次数在增多。 3.这些无政府主义的方式瓦解了无产阶级的队伍,模糊了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造成了以为个人自我牺牲的力量可以代替有组织斗争的幻想,结果削弱了无产阶级进行群众性活动的意向,并破坏了无产阶级进行独立的群众性活动的习惯。 4.政府以“游击活动”和剥夺财产事件作为借口,对守法人民加强了镇压措施。这些活动也为黑色百人团在广大民众当中尤其是在军队中进行煽动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5.社民党员卷入这种活动,妨碍了党为反对工人阶级中无政府主义倾向所做的努力,这也损害了党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还使党的队伍内部陷于混乱。 大会决定:1.党组织必须展开一场反对游击活动和剥夺财产的运动,向工人群众说明,这些活动对革命事业有害,对工人阶级争取政治和经济权利的斗争无益。2.党员绝对不得从事或参加这样的游击活动或剥夺财产活动,违者开除。 列宁在参加斯德哥尔摩会议时带去了一个支持“游击活动”的草案,在这份草案中说,“游击活动”是“十二月武装起义”的必然继续,是即将到来的革命高潮的准备工作,“剥夺财产”具有 “积极准备武装起义和筹建革命政府的必要性”,但是“没收资金活动”必须要在“党的控制下”进行。由于在布尔什维克内部对这种主张存在着不同看法,这个支持“游击活动”的草案最终没能拿到桌面上来。孟什维克“禁止游击活动”的决议,在20票弃权的情况下以64:4的绝对多数得到通过。据说投票时列宁不在场。决议同时规定只有在某一地区已经建立起革命机构的情况下才允许夺取国家财产。 后来斯大林说,孟什维克的这个决议能够通过完全是偶然的,因为这一次布尔什维克不想应战,确切地说,布尔什维克不想把战斗进行到底,纯粹出于一个愿望:“就让孟什维克同志高兴一次吧。”(《斯大林全集》第2卷,54页)对此种说法,托洛茨基评论道:“这种慈悲为怀的关切态度在列宁的政治习惯中是看不见的”,真正的原因是在会议上他们不仅遭到孟什维克、崩得分子和拉脱维亚代表的反对,而且受到他们的盟友波兰代表的反对,此外,布尔什维克本身在“没收” 问题上也存在尖锐的分歧,很多人对这种“民意党”式的恐怖行径也是不赞同的。列宁在代表大会闭幕以后以布尔什维克代表的名义写了一封《告全党同胞书》,对大会通过的一系列决议作了尖锐的批评。列宁认为“关于没收问题”的讨论“也不是什么原则问题”,他公开说:“我们不要自己上统一思想的圈套,我们也决不允许孟什维克管束我们”;“当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并不等于是会背马克思主义的公式,当一个马克思主义,应当有相应的心理素质,就是雅各宾主义。所谓雅各宾主义,就是不惜采取任何果断行为为达到目标而斗争,不是戴着白手套从事斗争”(拉津斯基:《斯大林秘闻》新华出版社1997年,79页);“游击斗争是国内战争中两大战役之间的一段较长的间隔时间内不可避免的一种斗争形势”(《列宁全集》第2版,第14卷,7页),对于反对“没收”活动的“完全偶然”的限制不必认真看待,过于拘泥于经典理论、缺乏灵活性策略的做法,不是马克思主义派别的行为准则。我们“该怎么干还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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