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抢钱的“斯德哥尔摩决议” 1905年革命失败以后,革命处在低潮之中,1905年的652个工会组织被沙皇封闭了近500家,工会会员从1907年初的25万人减少到 1909年的1.3万人,彼得堡的8000党员减少到3000人,国内武装斗争革命者的生存空间日渐狭小,工人群众有组织的活动减少。与此同时,地下革命政党的恐怖活动、暗杀行为骤增,从下列罢工人数和恐怖行为的对比数字就能反映出当时的形势:1905年有275万工人参加了罢工,1906年减少到100 万,1907年只有75万,1908年立刻下降到17.4万人,1909年减少到6.4万人,这其中还包括了重复罢工人员。而恐怖活动则逐年上升,1905年233人被暗杀,1906年768人被暗杀,1907年有1231人被暗杀,全国各地到处出现 “没收的洪流”——武装抢劫银行、财库和其他储金机构。 从1905-1907年,仅外高加索一地就发生各种恐怖行为1000多起,虽然这些恐怖行为并不只是布尔什维克一家革命组织所为,但无疑布尔什维克是其中的积极参与者。列宁就曾倡议说:“我们建议我们党所有的大量的战斗小组不再无所作为,要采取一系列游击活动。”(《列宁全集》第2版,第13 卷,363页)鉴于沙皇颁布的《十月十七日法令》中首肯了宪政改革的部分内容,沙皇政府表示要发展普选法原则,“赐予”公民自由:人生不可侵犯,信仰、集会和结社自由,任何“非恐怖主义的政党”都可以通过选举在国家杜马中公开活动。于是,参加杜马选举这个新议题被俄国社会民主党提上议事日程,孟什维克急于摘掉“恐怖组织”的帽子,他们认为,“要尽可能地为合法活动形式提供帮助”,使俄国社会民主党作为一个合法的、得到承认的党走上宽广的“德国道路”而准备,尤其在杜马选举的关键时刻,杜马外的活动要服从杜马党团的利益,消除革命政党因“恐怖活动”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事关重要。 1906年4月10日-25日俄国社会民主党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上,孟什维克否决了某些布尔什维克要毫无保留的维护“游击行动”的观点,责成布尔什维克解散“对党来说是非法‘小集团’”的列宁、克拉辛、波格丹诺夫领导的专门从事“剥夺”行为的组织,并在斯德哥尔摩会议上通过一项决议,谴责这种“剥夺行为”的“游击活动”,解散那些直接隶属于党机关为筹措经费而组建的“特殊战斗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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