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计划8月20日上午集会的主题,以及讲话内容:
罗斯福1944年联邦法案(第二经济权利法案)
2011年8月20号上午八点半 agnosticnixie
1944年,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在联邦法案中提出了一种广泛的社会福利项目,可以看做是对原有经济权利法案的扩展。由于总统感冒了,因而讲话大部分是广播,也有一部分被摄像(影像资料最近被找到)。很显然,法案未获通过,而是和罗斯福一起在一年后归于尘土。直到今日我们仍然能在其中看到那哲人智慧的闪光和以及初步的社会主义思考。
法案中引用条文许多可以在二战前当权的旧法国社会党的党纲中找到,这些党纲不仅成为第四和第五共和国宪法的一部分,也被1936年事实上的那个社会主义当局所采用。类似条款还被现代的秘鲁、西班牙、芬兰、乌克兰、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等国采用。
讲话全文:
现在,我们有实施计划,制定政策,以确保长期和平并使美国人能比过去生活得更好。无论我们的总体生活水准有多高,我们也不能自满,只要我们的人民中还有一部分——三分之一、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一——没有饭吃,没有衣穿,没有房住,或者没有医保。
我共和国由于诸项不可剥夺之政治权利之庇佑而自草创以来发展到如此高度,这些权利之中就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陪审团制度、人民不受非法侦查逮捕这是我们生存和解放之权利。
然而,随着国家的进步,尤其是大工业的发展,这些政治权利在保障人民获得幸福方面已经不够。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个人自由不能够脱离经济独立与保障而存在,“贫困者非自由人”,赤贫者和失业者乃是独裁政权的基石。
在我们的今天这些道理不言自明,我们呼吁第二权利法案,在此基础上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新基本保障,不论政治立场、种族血裔或宗教信仰。
这些项目包括:
人人能在我国工厂、商店、农场、矿井获得有报酬的工作的权利;
劳动者获得足以支付生活和教育的报酬的权利;
农场主通过销售农产品获得能够保证其家庭基本生活得收入的权利;
每个商人,不论大小,在自由竞争的市场氛围中进行交易,而不受垄断或不正当竞争所害的权利;
居者有其屋的权利;
健康与医疗保障的权利;
养老、疾病、意外和失业保险的权利;
受教育权;
这些权利都归结于保障。这场战争胜利后我们必须做好前行的准备,以补充这些权利,而达到人类幸福安乐的新目标。
美国的国际地位的确立,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这些权利能否真正被大众所享有。没有小家的安全,也就没有世界的和平。(翻译:工人论坛 李汉唐) |